日前,临沂市政府法制办通报了2015年临沂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51件。其中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274件,各县区人民政府办理477件。
据了解,2015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的主要类型包括:行政处罚类287件,行政不作为类95件,信息公开类74件,行政征收类73件,行政确认类61件,行政强制措施类41件,举报投诉处理类30件,行政确权类7件,行政许可类13件,其他事项70件。
2015年全市已办结案件621件。其中,经审查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281件,占45.25%;终止的为124,占19.97%;调解结案的43件,占6.92%;责令履行的36件,占5.80%;驳回复议请求的64件,占10.31%;撤销、确认违法、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31件,占4.99%;其他处理的42件,占6.76%。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为39.61%,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纠纷。已办结案件中,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办结256件,其中,经审查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19件,占办结总数的46.48%;终止结案的85件,占33.20%;责令履行、撤销、确认违法、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4件,占9.38%;驳回复议请求的26件,占10.16%;调解的2件,占0.78%;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为42.21%。
根据承办省政府受理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2015年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6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3件,畜牧部门2件,土地类案件11起。
另有涉及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北城新区因征地批复引起的以省政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6件。市复议办积极与国土部门沟通,做好答复及证据提交工作,协调省政府,切实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分析:
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类案件数量大增
(一)复议受理渠道进一步畅通,切实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为751件,涉及人数为2500余人,案件数量虽比去年的1133件有所下降,但是涉及群体的复议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同时加大受理力度,尽可能将行政争议纳入到复议渠道,全市全年除去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中,驳回的行政复议案件为64件,占比为12.88%,数量和占比都高于以往;通过细致地法律讲解,绝大部分的驳回案件都未再起诉,切实实现了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二)加大纠错力度,强化调解运用,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
在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结行政复议案件中,撤销、责令履行、确认违法、变更的数量为67件,复议直接纠错案件主要集中在工伤认定、公安、政府信息共开和不作为等领域。2015年全市由复议机关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撤回申请及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而终止的案件167件,占结案数总的26.89%。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规范办案,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灵活运用调解,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纠正了一大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行政复议的权威。
(三)行政处罚类案仍是主要案件类型,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案件大幅上升,行政确权类案件大幅减少
与前几年相比,行政处罚类案件的比重仍然超过40%,但撤销、确认违法的比率明显降低,行政执法进一步得到规范。随着土地、房产确权登记的进一步规范,行政确权类案件从以前的占比为超过30%,下降到现在的0.93%,切实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随着群众对政府履行职责监督的进一步加大,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类案件的数量大幅提升。2015年这两类案件达到169件,占比为22.5%,远远超出去年的14%。这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切实履行自身部门职责及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及时、准确答复群众各项咨询、业务办理及政府信息公开等合理合法的需求,切实降低因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行政不作为等引起的复议诉讼,减少诉累。
记者 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