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财物一夜之间不翼而飞
律师:宾馆不能证明是顾客过错就应赔偿
2009-05-25 08:3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睡前锁好了客房的门,一觉醒来后,随身携带的财物却不翼而飞。23日,来沂水旅游的韩女士碰到这样倒霉的事情。律师表示,如果顾客没有过错,宾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记 者 李济华 本报临沂5月24日热线消息 睡前锁好了客房的门,一觉醒来后,随身携带的财物却不翼而飞。23日,来沂水旅游的韩女士碰到这样倒霉的事情。律师表示,如果顾客没有过错,宾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来沂水旅游的韩女士告诉记者,23 日晚,她入住在沂水县汽车站附近的一家宾馆,当晚11点30分左右,她锁好房门后休息,第二天早晨8点,一觉醒来后,韩女士却发现客房的门是虚掩着的,她随身携带的价值1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和钱包已经不翼而飞,钱包里还有700多元的财物。 事后,韩女士找到了酒店客房经理要求赔偿,但酒店只是向她道歉,对赔偿一事不置可否。韩女士说,她所有客户的资料都在电脑里存档,现在电脑这样不明不白地丢了,酒店却没有明确的说法,她觉得很失望。 24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该酒店客房部的张经理。张经理表示,由于酒店没有监控,究竟是谁拿走了财物现在无法定论。目前,酒店只能尽最大努力配合警方破案。至于韩女士要求酒店进行赔偿等相关事宜,张经理称“暂时不能表态”。 对此,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的王子豪律师表示,韩女士锁好房门后财物遭窃,顾客是没有过错的,而宾馆理应承担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义务,若宾馆不能证明是顾客自身的原因导致财物失窃,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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