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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力争解决养老金双轨制 拟设立职业年金

2014年01月15日 10:04 作者:王晓菲 来源:济南日报
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山东省将重点推进6方面17项改革,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着力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双轨制”问题。

        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山东省将重点推进6方面17项改革,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着力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双轨制”问题。

        2013年,山东省城乡就业连续10年实现双过百万,新增城镇就业119.9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3.3万人,全省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2%。

        今年,我省将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规范招人用人制度,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岗位拓展、基层项目服务、创业引领、就业促进、公平就业“五项计划”,扩大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比例,确保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同时,实施新一轮就业培训五年规划,确保每年培训劳动者120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以上。

        据悉,山东今年将举办第八届“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吸引和激励优秀留学人员来山东创新创业。

        解决养老“双轨制”

        我省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作为今年的重大改革内容,着力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双轨制”问题。

        据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介绍,根据目前我省正在研究的改革方案,初步拟定将建立两项年金,即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通过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并轨。

        建立城乡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全面完成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和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了解,2013年,我省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在部分城市试点了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今年我省将建立以额度报销为基础、兼顾新农合报销比例的城乡统一大病保险制度。同时,推进民办非营利机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教师同样待遇试点,并将生育保险制度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推进机关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

        探索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

        强化社保基金监管,扩大社保基金运行分析应用,加大对欺诈社保基金的刑事处罚力度,推动7家企业自行管理的社会保险纳入属地管理,确保基金安全。通过加强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合作,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探索建立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机制,推动基金保值增值。

        此外,将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协作机制,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职业医师信用档案制度。

    调整优化公务员工资结构

        针对工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的现状,今年我省将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同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部署,调整优化公务员工资结构,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据介绍,今年我省将全面落实在县以下机关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此外,今年我省将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制定省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绩效工资水平调控管理办法,推进省属驻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本报记者 王晓菲)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赵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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