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文体综合

王全安友人:中秋节他就失联了 电话一直关机

2014年09月16日 10:43:00 作者: 来源:北京晨报
目前,刘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丰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王全安等8名嫌疑人因涉嫌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王全安与张雨绮离婚的传闻,唐先生告诉记者,据他所知,王全安夫妇因为工作原因聚少离多,但没有离婚。

      平安北京所发布的长微博

      王全安与张雨绮领证照

      王全安

      王全安与张雨绮领证照

      王全安与张雨绮

      北京晨报9月16日报道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9月10日晚7时许,根据群众举报,民警在东城区某小区一单元楼内将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著名导演王全安、吕某某(女,31岁,黑龙江省人)当场抓获,二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丰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王全安等8名嫌疑人因涉嫌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发

      工作室内嫖娼被抓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9月10日晚7时许,根据群众举报,民警在东城区万国城moma社区T3楼的王全安工作室内将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王全安及吕某某当场抓获。经审查,嫌疑人王全安供认,他是通过手机招嫖信息联系到了吕某某。当晚6时许,二人在王全安的工作室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王全安付给吕某某800元作为嫖资。

      警方还进一步查明,王全安于本月8、9、10日连续三天嫖娼,其中9日他同时与两名女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根据掌握的线索,警方先后将介绍卖淫的刘某(女,18岁,黑龙江省人)及6名涉嫌卖淫嫖娼嫌疑人抓获。目前,刘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王全安等8名嫌疑人因涉嫌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回访

      小区保安避谈王全安

      昨天下午,北京晨报记者来到位于万国城的moma小区,在小区中的有不少类似的影视工作室。记者了解到,王全安被捕的地方就在小区二期3号楼。记者在楼门口被保安人员拦下来,对方表示:“王全安我从来没见过,他的工作室不在这里,没有关系的人不能进去。”此时,不少娱乐记者已经闻风而来,仍在苦苦等待,该楼工作室为公寓改造,均需门禁方可入内。“很多工作室内都有休息间,可以住人,以便影视后期的时候在内休息。”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询问王全安被抓经过时,多名在该楼上班的人员均表示不知情。“只是来上班的第二天听见大家谈论有人被警察带走了,可都不知道是谁。今天看到了新闻才知道是王全安。”

      家人

      张雨绮“心情很复杂”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和我家庭的关心。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这个事件对公共秩序的伤害我相信执法部门会有公正的处理。这个事情对家庭的影响我们俩会坦白面对,共同承担。”昨天晚上,张雨绮在微博对此事进行回应。

      北京晨报记者获悉,张雨绮9月8日离京,目前正在纽约参加时装周的活动,通过微博不时更新在时装周的美照。9月12日,张雨绮还在其微博上转发了自己的一组美图。不少网友猜测,要么是张雨绮神经大条,对老公涉嫌嫖娼一事毫无感觉,要么是两人感情转淡,因此并不关心。

      今年3月初吴天明导演的追悼会上,张艺谋、陈凯歌等导演均以夫妇的名义送上花圈,唯独王全安送的花圈上落款只有他自己的名字。因此有传闻称,王全安与张雨绮早已离婚。

      友人

      王全安中秋节失联

      昨日,曾获得柏林金熊奖的导演王全安涉嫌嫖娼被抓的消息传出之后, 北京晨报记者试图与王全安、张雨绮夫妇取得联系,但王全安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张雨绮经纪人的电话则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随后联系到与王全安关系密切,曾负责他最近两部电影作品《团圆》和《白鹿原》宣传工作的唐先生。对方透露,他从本月8日起就联络不上王全安导演了,发短信不回、打电话关机,但这也是创作过程中的人的常态,所以他并没有放在心上。直到今天看到王全安涉嫌嫖娼被抓的新闻,他才意识到出了什么事。“感到震惊、焦虑,但我也联系不上他。”

      针对王全安与张雨绮离婚的传闻,唐先生告诉记者,据他所知,王全安夫妇因为工作原因聚少离多,但没有离婚。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