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7月12日讯(见习记者 白晓伟)为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推进森林城市创建,近日,临沂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三年造林绿化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自2013年开始,通过开展三年造林绿化活动,完成新造林78万亩,到2015年,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77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在全市形成大造林、大绿化的林业生态建设格局。
在造林布局上,临沂市找准定位,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突出荒山、水系、干线公路、城镇绿化四大工程,千方百计增加绿化总量。一是突破荒山。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荒山绿化,三年完成荒山造林30万亩。2013年重点绿化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旅游线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宜林荒山10万亩;2014—2015年重点绿化深山、远山宜林荒山20万亩,形成以平邑、费县、蒙阴等山区县为主的西北沂蒙山地水源涵养生态屏障,以莒南、临沭、临港经济开发区等县区为主的东南近海丘陵海域防护林生态屏障,在全市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二是提升水系。沿沂河、沭河、祊河、汶河、蒙河等骨干河流流经区域,加大现有林带断档补植完善力度;环岸堤、跋山、许家崖等大中型水库周边,大力开展退耕还林,三年完成水系造林43万亩,全市建成10处3万亩以上的杨树丰产林区、6处5万亩以上的经济林区。三是绿化通道。按照铁路、高速公路每侧绿化宽度不低于100米,国道、省道及重点旅游线路每侧绿化宽度不低于50米,县乡道每侧绿化宽度不低于30米的绿化标准,加大对铁路和干线公路绿化质量提升和断档补植力度,三年时间完成造林5万亩,全市道路林木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形成道路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协调搭配,防护功能完备的道路绿化体系。四是美化城镇。以兰山、罗庄、河东三区为重点,按照“一环、两带、五区”的整体布局,实施规模造林,使区域内森林面积达到52万亩,主城区建设7处5000亩以上的高效生态环城林片区,形成“森林围城、森林绕城”的生态城市新景观。同时,以建设绿化模范村、绿化模范乡镇为抓手,规划3年建设绿化模范村300个、绿化模范乡镇30个,形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镇容村貌整洁、人居和谐的村镇绿化建设格局。
在推进措施上,临沂市加强领导,创新机制,严格考核,为三年大造林提供可靠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三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三年造林绿化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评比考核等工作。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县区、县区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联系村居的领导包干负责制,推行领导领办绿化点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带头领办一处造林绿化示范点。二是搞好规划设计。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和三年造林绿化任务目标,认真制定三年造林绿化总体规划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完善造林绿化决策和重点工程项目听证公示制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林业建设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四是创新发展机制。对新建或扩建3万亩以上的林区,建立生态林场,构建森林资源培育管理长效机制。提倡和鼓励组建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从事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对重点区域的造林,探索创新“政府租赁土地、公司化造林、专业队伍管护”的造林绿化新机制,鼓励资金实力雄厚和经营能力强的大企业和经营大户投资荒山荒滩造林开发,在按照规划完成绿化任务的前提下,给予不超过5%的林地开发使用权,对营造的公益林按有关规定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五是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造林资金,用于重点造林绿化工程苗木补助。各县区把造林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进一步整合发改、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资金,向三年造林绿化倾斜。六是严格考核奖惩。将三年造林绿化纳入县区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对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总评。对超过500亩的成片造林树立“绿化临沂功德碑”;对社会投资造林10万元以上的,授予“绿化临沂突出贡献奖”;对超额完成三年造林绿化任务的县区、乡镇及部门责任人授予“绿化临沂杰出贡献奖”。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区和部门,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责令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