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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图书馆:5月1日起严格执行借阅逾期罚款制

2012-03-28 08:30 作者: 崔洪英 刘金龙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一些读者由于种种原因,会忘记归还借阅的图书,影响了图书的有序流动。自5月1日起,兰山区图书馆将严格执行图书借阅逾期罚款制度,以此督促那些“没有时间观念”的个别读者。

         一些读者由于种种原因,会忘记归还借阅的图书,影响了图书的有序流动。自5月1日起,兰山区图书馆将严格执行图书借阅逾期罚款制度,以此督促那些“没有时间观念”的个别读者。
      其实对于借书逾期不还,每册每天要收取0.1元的滞还金的规定一开始就有,但是图书馆一直没有严格落实,这也让部分读者心存侥幸,不按规定如期还书。
      “图书在读者手中长期滞留,极大地影响了图书的有序流动。”兰山区图书馆馆长李葵香对记者说,“借书不还的现象虽为数不少,但借书几个月不还,甚至三年未还书的读者还是有的。”
      为此兰山区图书馆决定,将从5月1日起严格实施图书借阅逾期罚款制度,凡是借阅的图书,逾期未办理续借手续的,按每册0.1元/天的罚款制度执行。图书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借阅者收取滞还金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是为了更好地加快图书的有序流动,最大限度发挥图书的作用,保护广大读者的合法权益。
      “有的读者是因为忘记了自己曾经借过书,长期未还,等发现时,借书时间已长达好几年。长时间不还书了,要缴纳很多罚款,大不了不去借了,担心罚款太多不去还,也是很多逾期不还者的心态。”对此,李葵香说,“对长期未还书者,我们也是本着人性化的原则来收取滞还金,还请逾期未还的读者尽快还书。” (记者 崔洪英 实习生 刘金龙)
     

    (责任编辑: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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