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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通知

2012-06-04 16:35 作者:未知 来源:本网原创
关于转发省消协 《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临消协字【2012】7号 各县区消费者协会: 现将省消协《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消协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具体活动程序如下: 一、宣传发动。市消协将在沂蒙晚报、大众网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关于转发省消协

    《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临消协字【2012】7号

    各县区消费者协会:

    现将省消协《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消协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具体活动程序如下:

    一、宣传发动。市消协将在沂蒙晚报、大众网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刊登活动通知和评选标准,动员广大消费者和名优企业积极参与。

    二、组织报名。市及各县区消协要根据参评条件积极组织企业报名,2012年6月17日前,各县区消协将所在辖区报名名单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消协办公室。

    三、满意度调查。市消协将各县区报名汇总后,于6月18日至7月16日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具体调查方式将另行通知。

    四、初审、公示。7月17日至8月5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满意度达标的企业进行材料初审,确定候选企业,达不到创建条件的予以退回,对初审合格的候选企业进行公示。

    五、上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候选企业名单8月10日前汇总上报省组委会。

    六、活动要求。各县区消费者协会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这项工作。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严格标准,做到实事求是,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要积极扶持、培育、发展民营企业参与。同时,要严肃评选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分阶段、分步骤、按时间认真细致地组织实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七、报名方式。临沂市消费者协会和各县区消协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在县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到所在地的消协报名。

    市直参评单位报名地址:临沂市工商局十三楼消协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8302315 

    传    真:05398302315

    电子邮箱:lywww315@163.com

        联 系 人:贾宝军    

    临沂市消费者协会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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