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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一男子为寻刺激 投石袭击过路女性被抓

2012-07-27 15:59 作者:李龙 杜从俊 来源:本网原创
一变态男子趁着夜色,躲在路边用石块频频袭击过路女性,使得众多过路女性谈“路”色变。

        大众网临沂7月27日讯(记者 李龙 通讯员 杜从俊)一变态男子趁着夜色,躲在路边用石块频频袭击过路女性,使得众多过路女性谈“路”色变。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郯城县公安局高峰头派出所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最终于7月26日,将这名祸害一方的“变态男”抓捕归案。
    漆黑夜色,过路女性频遭袭击
        205国道郯城段,北接临沂市南至江苏省,路上车辆来往甚密,可就在如此繁忙的路段,下夜班回家途经高峰头镇许圩子村路段的女性却频频遭受石块袭扰,虽说遭到多次袭扰,可并没有一个人能够说出是谁,那么这个躲在暗处的人究竟是谁呢?
        “听同事说,那个变态男人被你们抓住了,我也来向你们反映下情况”。7月26日上午,记者在派出所见到了前来反映情况的受害人。“我们在城郊工厂打工,活多时加班到晚上七点左右,走到许圩子村时,经常有人会被石块砸中,开始我们还以为是大车上掉下来的石子砸的,后来才知道是有人藏在路边向我们扔石头。”在派出所,七、八名受害女性正向民警反映受害情况。一家位于县城城郊的体育用品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一提起这事我们就很生气但又很无奈,有多名女工向公司反映,下夜班回家时,经常有人向她们投掷石块,有胆小的就直接辞工不干了,到了业务忙的时候公司缺人手,招工又不好招,给我们公司的业绩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架网守候,难觅“黑手”行踪
        接到受害人报案后,派出所立即投入警力展开侦破工作。“根据受害人反映的情况,我们也组织过几次蹲守。事后根据嫌疑人供述才知道,他有时外出打工,外面活不多时就回到家中,没有固定时间,且一个月也就做一二次,砸完人接着就跑,作案时间很短暂。开始我们组织蹲守的时候效果不理想;由于天黑且嫌疑人又躲在暗处,谁也没见过他的真面目,所以,受害人也提供不出有价值的线索。而且我们找一些受害人问询时,由于害怕报复,大多数受害人都不愿意反馈情况,这给我们侦破案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后来,我们转变思路,大范围的在案发地周边村庄展开走访调查,听许圩子村的村干部讲,有几名受害人也到村里反映过,村里也组织人手逮过,但始终没有结果。但是,我们的调查中获取过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村里的许某在案发地路边有一块菜园,有人见过他天黑后在菜园浇水,散步。民警敏锐的感觉到,许某活动的时间段与受害人受害的时间段是吻合的,不过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他向受害人投掷石块。”派出所所长范雪峰向记者介绍。
    蛛丝马迹,变态男露原形
        7月26日晚,在城里打工的赵女士下班回家经过许圩子村路段时,后面驶来一辆大车,借助车辆的强光,赵女士猛然间看到,路边有一名身穿灰白色T恤,年龄大约30岁左右的男子,手中正拿着半截砖头。赵女士猛然想起自己曾在此处被石块击中过,而此时此刻这名男子手中又拿着半截砖头,她当时就有一种预感,这名男子就是让众多姐妹受伤的作案男子,便急忙赶到派出所向民警讲述了该情况。接到赵女士的线索反馈后,民警迅速出警赶至事发地。到达现场后,现场却空无一人。勘察中,民警发现路边草丛有倒伏,且土层还有新鲜的蹬踏痕迹,结合前期调查结果,民警果断的前往许某家中依法对许某传唤。在许某家中,光着上半身的许某面对民警的询问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有袭击过路女性的行为,但细心的民警发现,院中晾衣绳上有一件灰白色T恤,且T恤上还有草绿色及黄色黏土痕迹,不容许某狡辩,民警果断将许某带至派出所。在派出所审讯室,这个多次用石块袭击过路女性的“变态男”,意识到自己再也躲不过这一关了,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变态行为。
    闲来无聊,不夯几个人睡不着觉
        据许某供述,其经常在外地打工,闲时和工友打打牌斗斗乐。而完工回家后,却没有什么事可做。从去年冬天开始,晚饭后就到路边转转。有一次,他看到晚上6点至8点这个时间段,从城里打工回家的女性比较多。为了寻找刺激,他便藏在路边向她们投掷石块。“每次我都选择女性,因为女性一般都胆小,我一砸她们就吓得赶紧跑。从去年冬天开始到现在,我做了有近20次了,也没有警察来找我,我就想被我砸中的肯定没去报案,就是凭着侥幸心理,我一次一次的向她们投掷石块,寻求刺激。也不知怎么了,就是管不住自己,一个月不砸上两次,心里就很不舒服,我父亲以前在村里当村干部,现在村里让他负责村里的治安工作,我听父亲讲过这件事,说村里组织抓这个向过路女性投掷石块的人。当时我也想收手,可身不由已,不砸浑身就不舒服,我就跟他们兜圈子,村里有什么事我也很清楚,他们组织逮人时,我就不干。”许某满不在乎地说。
        也许是应了一句话:“常在河边站没有不湿鞋的”。许某这次也该在铁窗中,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了,目前,许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郯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针对此类案件,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遇有侵犯个人权利的人和事时,一定要及时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分子和犯罪行为,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ll

    (责任编辑:韩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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