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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员练车撞伤老汉 为逃脱责任竟然抛“活尸”

2012-08-28 11:15 作者:李龙 安平 来源:本网原创
近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男友陆某的陪同下在马路上练车,不小心撞倒了骑电动车去河边钓鱼的上官老汉,肇事者既没有及时报案,也没有对受害人施救,而是将其抛弃在荒野,致使老人因长时间未得到救治而死亡。

        大众网临沂8月28日讯(记者 李龙 通讯员 安平)近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男友陆某的陪同下在马路上练车,不小心撞倒了骑电动车去河边钓鱼的上官老汉,肇事者既没有及时报案,也没有对受害人施救,而是将其抛弃在荒野,致使老人因长时间未得到救治而死亡。开发区警方经过半个多月的艰苦侦查,最终锁定肇事的无牌轿车,将企图逃避罪责的故意杀人凶手绳之以法。
        8月8日17时30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办事处王家坊头村一村民到地里看庄稼,发现地头杨树林里横卧着一具尸体,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接警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通过死者身上遗留的物品,民警确定了死者系临沂市罗庄区某办事处村民。通过法医鉴定,初步认定这是一起由交通肇事转化成的故意杀人案。
         在随后的侦查过程中,6位专案民警走访案发地点群众700余人,张贴悬赏目击者通告2000余份、悬挂寻找线索条幅20余条,搜索、分析、比对卡口车辆数据、监控资料35000余条。经过15天不懈努力,于8月23日13时许,专案组民警在罗西一间出租屋内将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陆某、刘某抓获归案。
        刘某原系罗庄一陶瓷厂的产品选级女工,陆某是罗庄区盛庄办事处一个因诈骗罪刚刚刑满释放的男青年。陆某走上邪路遭到了家里人的抱怨,未婚女友也带着孩子离他而去。为了给自己挽回一些面子,今年六月份陆某买下了熟人黄某的一辆“吉利”轿车,有事没事在村里人面前转悠。为了付车款以及汽车加油,家境并不富裕的陆某只好到罗西某瓷厂打工挣钱。一个月后,陆某认识了同厂女工刘某,便频频出招讨女孩子的欢心。陆某得知刘某正在学车马上就要进行路考,便称为了路考一次通过,可以用他的吉利轿车在马路上练车。
        8月7日8时30分左右,没有驾照的女学员刘某驾驶陆某的无牌吉利轿车在车来车往的滨河西路上练车,陆某则坐在副驾驶位置充当陪练。当行至湖北路与滨河西路交会处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左侧转弯并线,“菜鸟”级别的刘某还未来得及刹车,就将骑车的老汉撞倒在地。
        事故发生后,刘某和陆某下车检查了老汉的伤情,两个人把伤者抬到了车上。陆某让刘某照看尚未昏迷但已经不能说话的老人,自己驾车奔向最近的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一路上,刘某不停地哭着问陆某该怎么办,焦灼的陆某一方面为可能要支付高额医疗费担忧,也害怕因此吃了官司再遭牢狱之灾。几分钟以后,就在离去医院还有一个路口的时候,陆某突然改变了主意,他内心盘算自己的车没有挂牌,也许没有人能认出肇事车辆的特征,即使惊动了警方,查一辆无牌车也没有那么容易,再说如果万一被撞的老汉死不了,他和女友也就能逃过一劫,不如把他撂在野外,既不要花钱,也不要承担责任,反正是祸躲不过,听天由命去吧。
         当日上午11时左右,陆某开车来到临沂经济开发区朝阳办事处一处偏僻荒野中的杨树林里,谎称走迷了路,需要找朋友帮忙带路去医院,遂将受伤老人抛弃后逃匿,上官老汉因长时间未得到救治而死亡。
        陆某和刘某仓皇逃窜到临沭县一个不知名的村子里躲藏了一天一夜,第三天偷偷回到罗西租了一间房子,两个人一起同居直到刑警将其抓获归案。陆某和刘某涉嫌因交通肇事演变成故意杀人被刑拘,等待他们的不仅是法律的严惩,还有社会公众对这种毫无人性的邪恶做法道德的讨伐。ll

    (责任编辑:韩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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