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新闻聚焦 >

质检总局:汽车三包将出台 十八大后或实施

2012-11-14 06:13 作者:未知 来源:新华网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汽车三包制度在经历十年的阵痛之后,至今仍在难产中。 十年十易其稿 每年315前夕,总会出现某些汽车品牌被牛拉车或马拉车游街的情形,这种极端的维权方式从侧面反映出一个尴尬的现状:中国的汽车消费者缺乏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汽车三包制度在经历十年的阵痛之后,至今仍在难产中。

        十年十易其稿

        每年3·15前夕,总会出现某些汽车品牌被“牛拉车”或“马拉车”游街的情形,这种极端的维权方式从侧面反映出一个尴尬的现状:中国的汽车消费者缺乏强有力的权益保护规章制度。而与之最密切相关的汽车“三包”法规政策,一直“只听雷声不见雨点”,直到国家质检总局于2011年9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当年10月26日举行了立法听证会,消费者才总算是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事实上,2002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正式给各地消协下发通知,要求就汽车三包的规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到去年立法听证的2011年,实际上是十个年头。2012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相当于是三包相关政策的第十稿。十年之间十易其稿,反映出政策背后多方利益的博弈之激烈。

        三方权责需厘清

        与去年9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如之前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万公里”,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则改为:“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种种迹象表明,众所期待的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在望,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相关人士有着不同的观点。如针对最新的三包意见稿,有人认为新规定将三包的第一责任放在了销售商身上的,实质是将本该由厂家负的责任转嫁给了经销商,经销商、修理商和生产商的责任界定问题比较模糊。

        [未来趋势]

        十八大后或正式实施

        日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确定将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这项涉及车辆召回、关乎全国千千万万车主权益的部门规章终于上升为行政法规。此次《召回条例》的出台,被许多专家认为是多年难产的“汽车三包”出台的政策前奏。日前,质检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汽车“三包”政策很快就会出台,预计会在十八大后正式实施。

        [事件簿]

        2002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给各地消协下发通知,要求就汽车三包的规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2004年12月2 3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1年9月2 0日,国家质检总局依法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1年10月2 6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听证会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2012年1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对争论较多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部分内容。

    (责任编辑:周传金)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