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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女子欲改名“学雷锋”被拒 状告派出所被驳

2012-12-05 13:50 作者:未知 来源:光明网
昨日,珠海市斗门区在政府官方网站上挂出《区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共有14名拟任用人员,其中一名今年26岁、大学毕业才4年的年轻女子引起市民赵先生的注意

     江北人徐女士想改名为“学雷锋”,结果遭到当地派出所拒绝。事后,她为了给自己改名字的事,将派出所告上法院。昨天,江北法院审理后再次驳回了徐女士的诉讼请求。

      改名“学雷锋”遭拒

      今年9月4日,四十出头的徐女士向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慈城派出所提交了一份改名申请书。

      在这份申请书里,徐女士写道,因志愿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无数次举报侵犯公民人身和国家人民财产安全的犯罪违法行为,遭到打击报复,跟踪迫害,故要求将其本人姓名变更为“学雷锋”。

      江北公安分局经过审查后,认为徐女士将本人姓名变更为“学雷锋”的依据不充分,不符合相关规定,便作出不予更改决定。

      事后,徐女士不服,向江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责任编辑:周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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