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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致左眼失明 身为老板的姐姐跑路了

2012-12-05 08:54 作者:胡跃东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市民潘女士的丈夫在她姐姐家的厂子打工,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导致左眼失明,而她的姐姐却在支付了10万元医疗费以后,便举家搬走了。如今,为给丈夫治病她已经花了近20万元费用,因无钱继续治病,她只好把丈夫接回家中。

     

    大众网临沂115日讯(记者 胡跃东)市民潘女士的丈夫在她姐姐家的厂子打工,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导致左眼失明,而她的姐姐却在支付了10万元医疗费以后,便举家搬走了。如今,为给丈夫治病她已经花了近20万元费用,因无钱继续治病,她只好把丈夫接回家中。

      据潘女士介绍,她的姐姐在朝阳街道开了一家生产膨化机的小作坊,因为她的丈夫会维修机器,就过去给姐姐帮忙,没想到工作没多久,就在一场事故中受伤了。

      “事故发生在817,当时我丈夫正在干活,被千斤顶击中了眼睛。”潘女士说,在经过治疗,丈夫的左眼没有保住,只能摘除。

      潘女士告诉记者,因为丈夫是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姐姐先行支付了10万元医疗费,但是因为伤势比较重,这些钱没过多久就花得差不多了。

      “我当时告诉记者,因为是亲生姐妹,我们也没要求赔偿,只要姐姐负责把伤给治好就行了。”潘女士说,姐姐可能是感觉这是一个无底洞,当时并没有答应。

      潘女士的丈夫住了一个多月的院以后,突然发现自己的姐姐不见了。“我拨打她的手机发现已经关机了,我去她家找,但是家里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潘女士说,她的姐姐走得很突然,家中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事,就连她的邻居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搬走的。

      在花完了姐姐家给的10万元医疗费后,潘女士又凑了10万元医疗费,可是丈夫的眼还没有痊愈,如今家中已经再无钱治病,潘女士只好把丈夫接回家。

      潘女士的姐姐不见踪影,至于她该如何索赔,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的彭海律师,他表示,潘女士可以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其姐姐的财产进行保全,同时为丈夫做工伤鉴定以及工伤伤残鉴定,即便其姐姐不出席法院也可进行缺席审判判决,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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