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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私自建房影响他人采光 物业干预无果

2012-12-04 08:31 作者:李诗源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小区中有住户私自在楼顶加盖房屋,并对其进行了部分装修。相邻单元楼的居民反映,加盖的房子占用了业主公共空间,并影响其余住户采光。

     

    小区中有住户私自在楼顶加盖房屋,并对其进行了部分装修。相邻单元楼的居民反映,加盖的房子占用了业主公共空间,并影响其余住户采光。

    3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河畔花园小区,看到4号楼3单元和4单元楼宇门之间,有一堆沙土。3单元楼顶西侧和4单元楼顶东侧各多出两间还未完工的房子,外面用蓝色塑料布覆盖。

    走进3单元楼顶西户,记者看到房屋门口有大量沙土,墙角堆放着水泥袋子。房屋南半部分是已经装修好的客厅、卧室和洗刷间,北面的几间房屋则正在建筑,建筑用的钢管还未撤去,墙壁刚刚垒砌完成,屋顶约有一平方米的空缺。

    1号楼的住户朱先生反映,约在一个星期前,4号楼的住户开始运送沙土,在顶层加盖阁楼。“1号楼在4号楼的北面,他们加盖的房屋影响到我们1号楼住户的采光。”朱先生说,以前客厅和卧室还能享受到阳光,现在一天都见不到太阳。

    朱先生说,除了遮挡阳光外,他们私自加盖还占用了公共用地。“楼顶的天台属于全体业主,不能为任何一个业主私有。如果所有的住户都效仿他们,私自加盖房屋,整个小区就乱套了。”朱先生说,希望物业或执法部门能尽快拆除违法建筑。

    3日下午,记者咨询了河畔花园物业工作人员了解到,物业也曾多次通知住户不能私自盖房,并采取了断水断电、向有关部门反馈等多项措施,但没有明显效果。

    记者又询问了城管商城分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他们接到过小区的举报电话并多次去该小区查看情况,给物业下达过两次通知,督促他们处理此事。根据规定,由于该建筑属于小区内部建设,所以开发商和物业是责任主体。“该建筑是否为民房,与处理程序有一定关系。”工作人员说,再加上住户的不配合,也给他们实施工作增加了困难。

     

    记者 李诗源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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