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新闻聚焦 >

热恋期间购婚房 没等结婚却分手 房子该咋分?

2013-03-18 09:29 作者:赵泽军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刘先生为某银行的部门经理,董小姐是某中学的一名教师。2011年,董小姐经过相亲遇到了刘先生,两人一见钟情,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就谈婚论嫁了。

     

        大众网临沂3月18日讯(记者 赵泽军)刘先生为某银行的部门经理,董小姐是某中学的一名教师。2011年,董小姐经过相亲遇到了刘先生,两人一见钟情,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就谈婚论嫁了。2011年6月,处于热恋中的刘先生和董小姐决定购房结婚。多次看房后,二人相中了一套房产,该房产总价110万元。由于董小姐家在本地,而且家里的经济情况比较好,刘先生家在外地,相对经济条件比较差一点。买房时,董小姐出了50万元的首付,刘先生拿出15万元作为首付。由于刘先生在银行工作,所以双方所购房屋贷款的主贷人是刘先生,而实际上还款的钱则是双方各付一半,该房屋产权人登记为董小姐和刘先生。

      在买好婚房后,由于工作的需要,董小姐去外地工作了一年,所以两人的婚事就耽搁下来了。期间婚房交房后,董小姐的父母出资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一年后,董小姐从外地回到本地,无意间发现刘先生和另外一位女性关系不一般,之后两人多次发生争吵,最后,双方决定分手。

      已经买好的房屋归谁?董小姐认为自己付了大部分的首付,而且还贷款的一半钱也是自己出的,且装修都是自己家里人出钱、出力,所以要求该房屋判归自己。而刘先生认为自己是主贷人,所以房屋应归自己。两人互不相让,董小姐一纸诉状将刘先生告至法院。

      庭审中,董小姐向贷款银行表示,同意一次性将所有的贷款还清,贷款银行表示,若董小姐全部偿还贷款,则同意产权人为董小姐一人。

      某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该房屋归董小姐所有,董小姐向刘先生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律师观点:

      沂蒙晚报特约律师姜涛: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分析,房屋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本案中,因为董小姐首付比例高于刘先生,还参与了偿还贷款,而且房屋装修等均由其父母出资、出力,所以可以认定董小姐对该房屋所作的贡献较大,故法院应当判决该房屋归董小姐所有,董小姐向刘先生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责任编辑:江志宇)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没有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