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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俩月用了千方水 巨额水费谁承担?

2013-01-23 08:57 作者:李诗源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刚刚租住没几个月的房子,三名租房者在第一次缴纳水费时发现,两个月内居然用了1000多立方水,水费高达3500余元。如何支付这笔费用让几名租房者犯了难。

        大众网临沂1月23日讯(记者 李诗源)刚刚租住没几个月的房子,三名租房者在第一次缴纳水费时发现,两个月内居然用了1000多立方水,水费高达3500余元。如何支付这笔费用让几名租房者犯了难。
      租房者陈女士说,2012年10月底,她与另外两名同事通过租房中介,在皇姑桥小区租了一套房子。房东告知陈女士,该房之前的水电费已全部结清。陈女士着急租套房子,所以看房时没特意要求查看水表。
      12月底,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查看了水表,事后告知陈女士,两个月内她们用了1000多方水。陈女士和另外两名租房客得知后十分吃惊,她们到物业处查找之前的水费记录发现,4月份到10月份之间的水费都是估算值,10月份最后记录为300余方,12月抄查的水表为1500余方。
      “我们家中只有一台小洗衣机,而且家中水龙头没有损坏漏水的,怎么会用了这么多水呢?”陈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陈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她也曾在皇姑桥小区租住了半年,每个月水电费加起来还不到100元。“这笔千元水费让我们很犯难,而且这肯定不是我们用的。”陈女士说,虽然物业进行协调,让她们承担三分之一,房东承担三分之二,但房东一直没明确回复。
      22日下午,记者在皇姑桥小区物业处看到了记录水费的登记表。上面显示,3月份记录为292立方,6月份为322立方,10月份为335立方,12月份为1533立方。工作人员说,由于3月份之后房东反映该房中没人居住,物业人员无法进门抄查水表,从4月到10月都是估算的水量,而且房东已经缴费了。
      “一直到12月份,屋中有人租住,物业人员才上门查抄水表。”工作人员说,3月和12月份的水表都是根据规定上门查抄的,此事他们也经过协调,让租房客承担三分之一,但一直都没人来缴费。
      水费该由谁承担?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鲁颖律师表示,租房者或者房东最好联系自来水公司,由工作人员查看是否是管道或水表出现了问题,确定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如果是管道出现了漏水,租房者和房东不需要承担漏水的水费,租房者只需要承担实际用水的费用即可。如果是水表出现问题,修理费则需房东承担。”鲁颖律师说。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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