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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出租车出新规 拒载、议价将处罚20~500元罚款

2012-03-23 17:32 作者:江志宇 尹丹 晓林 来源:本网原创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沂对于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出租车驾驶员,将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临沂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向广大市民发放了《规定》宣传单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宣传活动展开

        大众网临沂3月24日讯记者 江志宇 实习生 尹丹 通讯员 张晓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沂对于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出租车驾驶员,将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今天上午,临沂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广场上开展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了《规定》宣传单,并向出租车驾驶员讲解《规定》中的注意事项。

        《规定》中明确指出,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从业资格制度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制度。

        据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分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注册制度,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继续教育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发并制定编号规则,由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zgx)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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