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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申请签了6个月 近60万元的房款至今没退

2012-12-19 08:11 作者:李诗源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市民司先生去年在罗庄区圣奥名门购买了一处商铺,由于双方就协商内容未达成一致,司先生要求退房。但一年过去了,司先生交的近60万房款至今没退,而房子却被卖给了别人。

     

    大众网临沂1219日讯(记者 李诗源)市民司先生去年在罗庄区圣奥名门购买了一处商铺,由于双方就协商内容未达成一致,司先生要求退房。但一年过去了,司先生交的近60万房款至今没退,而房子却被卖给了别人。

      司先生于201110月份在圣奥名门购买了一处面积为200平米的商铺,总价为78万元。买房时他发现距离商铺门口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宽约78米的草坪。由于担心客户停车困难,司先生便与售楼处的张主任协商,能否移走门前草坪。张主任口头承诺,可以跟相关部门协商,满足司先生的要求。

      随后司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36万元首付款,等房产局丈量完面积,确定精确平方数后,司先生又交纳了18000余元。201112月底,工作人员给了司先生一张合并两次交费的收据,金额为378000。今年6月份司先生再次交纳了20万元的房款。

      原以为购买商铺的事情进展顺利,但令司先生没想到的是,交了20万元之后不久,一名李姓财务主管联系了司先生,称草坪无法移除,如果司先生不想要商铺了,可以申请退房。“当时李主管跟我说,退房申请的理由需要写无法贷款、自愿退房,如果不是这个理由,无法退房。”司先生在李主管的要求下,写了退房申请。

      写了退房申请后,司先生要求退还房款,但李主管多次以领导不在、房产局没审批等理由回复他,此事一直拖着未解决。前段时间司先生路过圣奥名门时却发现,他曾购买的那间商铺已经开始装修。“开始没多想,10月份时,因为商铺玻璃被砸,商铺负责人怀疑是我所为,联系了我。经过沟通我才了解,这间商铺并不是他租的,而是买的。”司先生马上找到李主管表示,如果不能退钱,他想交上剩余的房款买下商铺,但被告知房子已经卖给他人了。

      司先生又到房产局了解到,商铺登记的名字还是他的。“一开始就以我的名字办理的业务,直到现在还没改过来。”房款没退,房子又被卖给他人,司先生心里着急,“不知道钱能不能退出来,怎么处理,60万也不是小数目。”

      18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司先生提供的张姓负责人、李主管、售楼处的电话,三方电话均未接通。

    □律师说法

      对于司先生面临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单律师。单律师表示,由于司先生之前已经签了退房申请,所以主动权在开发商一方。“如果开发商已同意司先生的退房申请,商铺合同则已经解除,不属于一房二卖,开发商需退还房款。司先生现在首先要签订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然后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及利息。”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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