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临沂有19镇跻身全国重点镇 总数全省第一

2014年08月02日 10:16:00 作者:庄成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日前,记者从临沂市住建部门获悉,兰山区义堂镇等19个乡镇被列入最新一批“全国重点镇”名单,总数居全省第一位。原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名单同时废止。 7月31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全国共有3675个镇列为全国重点镇。其中,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罗庄区褚墩镇,河东区郑旺镇,沂南县青驼镇、大庄镇,郯城县马头镇、李庄镇,沂水县马站镇,兰陵县兰陵镇、尚岩镇,费县上冶镇、探沂镇,平邑县仲村镇、地方镇,莒南县大店镇、板泉镇,蒙阴县垛庄镇,临沭县蛟龙镇、青云镇共19个乡镇入选,总数位居全省第一。

        日前,记者从临沂市住建部门获悉,兰山区义堂镇等19个乡镇被列入最新一批“全国重点镇”名单,总数居全省第一位。原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名单同时废止。

    7月31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全国共有3675个镇列为全国重点镇。其中,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罗庄区褚墩镇,河东区郑旺镇,沂南县青驼镇、大庄镇,郯城县马头镇、李庄镇,沂水县马站镇,兰陵县兰陵镇、尚岩镇,费县上冶镇、探沂镇,平邑县仲村镇、地方镇,莒南县大店镇、板泉镇,蒙阴县垛庄镇,临沭县蛟龙镇、青云镇共19个乡镇入选,总数位居全省第一。

      据了解,全国重点镇是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点和龙头,承担着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带动周围农村地区发展的任务。2004年,国家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委将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等1887个列为全国重点镇,其中,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沂南县界湖镇,郯城县郯城镇,沂水县沂水镇,苍山县卞庄镇,费县费城镇,平邑县平邑镇、地方镇,临沭县临沭镇共9个乡镇入选。

      2013年,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发展小城镇的战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拟对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进行增补调整,在全国增补调整一部分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潜力大、服务功能较完善、规划管理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乡镇列为全国重点镇,并使全国重点镇成为今后各地各有关部门扶持小城镇发展的优先支持对象。  

      兰陵镇借“全国”之力助推“四大产业”发展

      “兰陵镇能入选全国重点镇,对我们来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兰陵镇党委书记苏云涛表示,兰陵镇将抓住这次机遇,借“全国重点镇”的东风,加快全镇矿业、蔬菜、美酒、旅游四大产业的全面发展。

      地处我市西南的兰陵镇与枣庄、徐州比邻,区位优势明显,近些年来,兰陵镇依托兰陵酒文化、历史文化、矿产等独特的资源优势成功申报全国重点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并荣获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称号。2013年,兰陵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7.01亿元,增长19.5%;固定资产投资11.13亿元,增长19.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达到7.03亿元,增长17.3%;地方财政收入1.26亿元,增长35.0%;农民人均纯收入1.3万元,增长15.9%。

      “尽管目前兰陵镇的发展较之以往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离兰陵县次中心,鲁苏边界区域中心城镇的目标还有一些距离。”苏云涛说,下一步,兰陵镇将借助全国重点镇的有利优势,重点围绕“工业突出、城建突变、旅游突破、商贸突显、农业突围”五大战略,主攻大工业、发展大商贸、推动大旅游、加速大农业四大产业,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融入大淮海红色旅游区域,全面对接台儿庄,打造华夏古镇、文化兰陵。力争实现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2.8亿元,增长21.5%;固定资产投资12.93亿元,增长1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达到12.93亿元,增长21.3%;地方财政收入1.62亿元元,增长35.0%;农民人均纯收入15044元,增长15.9%的全面发展。

      记者庄成 通讯员乔淑琴 胡雪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满健)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