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阶段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决定了工程投资价值的80%左右,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1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全市《提升住宅品质设计要点》出炉。《要点》从规划设计、单体设计、建筑设备、科技应用、常见问题治理等方面对住宅设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小于35%
据了解,《要点》规定,居住区设计要合理控制各项指标,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小于35%,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容积率,设置充分的地上、地下停车空间;合理布置交通流线,做到人车分流;竖向设计合理,确保小区雨水排放顺畅并最大限度收集利用;合理布置商业等非居住建筑,减少对居住环境影响。
同时,居住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配套建设,合理布置幼儿园、商业、餐饮、绿化、物业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活动空间、非机动车停车区等附属设施。充分结合新能源推广利用,在非机动停车区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充电位。
《要点》规定,套内设计应正确处理好室内功能的空间关系,满足各功能分区要求。空间层高适当,装修简洁明快。同时,根据气候分区、结构选型、采暖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层高,层高不宜低于2.9米。积极推行精装修交房,精装修材料及施工工艺均应符合国家相应要求。
12层及以上电梯能容纳担架
随着高层住宅的增多,逃生出口、电梯等也引起市民关注。为此,《要点》中明确要求,住宅公共出入口应设置与居住户数匹配的公共门厅,合理选配电梯台数与载重量,综合考虑装修、搬家等需求设置公共通道,公共出入口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其中规定,12层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能容纳担架的电梯;其他设置电梯的住宅,宜设置能容纳担架的电梯。
同时,在室内环境方面,对房屋朝向、自然通风条件;隔声、降噪等进行了要求。并且规定,住宅建筑立面设计应结合平面功能合理设计,充分考虑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等布置,便于安装检修,保证立面协调统一。外装构件或突出物应与主题结构可靠连接,确保安全,地面近楼处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门窗设计方面,规定面临走廊、凹口、共用上人屋面窗应避免视线干扰,向走廊开启门窗不应影响走道疏散。
鼓励积极采用绿色建筑技术
在建筑设备方面,《要点》规定供水系统应设置自来水、中水、直饮水三套供水管道。户门外消防栓不得影响户门开启,同时,消防栓箱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住宅规范规定的通道最小宽度。
地下集水坑不应设在住户储藏室内,排水控制阀门不应影响通行;住宅卫生间及厨房应设置热水给水点,阳台用水点处宜预留热水接口;网络、通信设施应实现光纤到户,设计时应三网融合,平等接入,便于用户自由选择。
在供热方面,指出居住建筑集中供暖系统应按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城市集中供热未覆盖地区,采暖可根据地域实际,采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燃气壁挂炉、电热膜等方式。
同时,《要点》鼓励各县区、各设计单位,根据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积极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努力提高建筑“四节一环保”水平,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为居民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记者 王逸群 通讯员 闵紫 卞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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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工程安全管理又出新规
人员密集场所禁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近年来,国内个别城市偶发因玻璃幕墙自爆或脱落造成损物、伤人事件,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1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后,新建住宅、学校等7类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或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根据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新建玻璃幕墙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周边环境以及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质量、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类型、形状和面积。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从源头上减少玻璃幕墙的安全隐患。
同时规定,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放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通知》还要求,明确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玻璃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玻璃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要共同协商确定安全维护负责人,牵头负责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玻璃幕墙竣工验收1年后,施工单位应对其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安全维护责任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墙体进行安全性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