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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公安刑事拘留盗书“雅贼”

2012-12-27 11:01 作者:李龙 袁堂娟 来源:本网原创
临沂市河东区37岁的农民张某,因为生活没有着落,居然做起了“雅贼”,到书店盗窃图书准备卖掉。

        大众网临沂1227日讯(记者 李龙 通讯员 袁堂娟临沂市河东区37岁的农民张某,因为生活没有着落,居然做起了“雅贼”,到书店盗窃图书准备卖掉。就在他接连伸手盗窃图书时,费县某书店的电视监控锁定了他行窃的画面。依据电视监控,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的民警锁定张某的行迹,并且迅速将其抓获。

     

        37岁的张某是临沂市河东区的一名农民,曾经在临沂市某书店打过4年工,收入也不错。2011年,他因为一场意外摔伤了脊柱,不仅失去了工作,也不能再从事重体力的劳作了。依靠以前的关系,张某找到了一份给书店送书的工作。可是,仅靠送书的工作,收入微薄,对张某来说是杯水车薪,无法过上自己想要的富裕生活。尽管以前在书店工作,可是张某从来不知道书本的价格,直到张某开始向书店送书了,才知道自己运输书本这么值钱。2012年12月的一天,张某到费县某书店送书时,发现某书店的管理十分松散,就动了歪心思,想瞅准机会盗窃图书,卖掉换钱。2012年12月14日以来,张某假装到书店看书,先后2次到费县某书店盗窃价值5000余元的图书。看到自己先后两次行窃,书店都没有发觉,12月26日,张某再次到费县某书店盗窃图书时,被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的民警当场抓获。

     

        原来,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接到费县某书店先后两次被盗图书的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且通过书店内部的电视监控,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且通过蹲点守候,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在铁的事实面前,张某供述了自己先后两次盗窃某书店图书的犯罪事实。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白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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