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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11岁童工被殴致死 两名责任人被处分

2012-12-20 16:04 作者:李亚楠 来源:中新网
河南洛阳西工区日前对发生在12月7日的童工被殴致死案两名责任人做出处理,对西工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宗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分管劳动监察大队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春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新华网郑州12月20日电(记者 李亚楠)河南洛阳西工区日前对发生在12月7日的童工被殴致死案两名责任人做出处理,对西工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宗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分管劳动监察大队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春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日凌晨,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菜市场某馒头店内发生一起伤害案。店主王某将11岁的杜某殴打致伤,后将杜某送往医院,杜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警方迅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讯问,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死者杜某为伊川县人,系犯罪嫌疑人王某同乡,一个月前经人介绍到王某经营的馒头店干活。6日晚,王某认为杜某偷拿店内财物,遂对杜某进行殴打,致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发生后,洛阳市西工区和公安部门对杜某家属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并对馒头店周围的群众进行了走访,初步认定该馒头店存在使用童工行为。西工区对负有劳动监察责任的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西工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宗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分管劳动监察大队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春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目前,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全市范围内对“小加工、小制造、小饭店、小作坊”等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最低工资支付及参加社会保险等用工情况,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伊川县民政部门也已到遇害男孩家里看望,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杜某家庭进行帮扶。
     

    (责任编辑: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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