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传承沂蒙孝文化,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里庄杯"第四届"沂蒙十佳敬老楷模"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家庭和睦与代际和谐,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临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兰山区金雀山街道三里庄社区居委会
临沂市老年文化艺术协会
本次活动冠名为"三里庄杯"。
三、评选标准
(一)讲家庭美德,孝敬、护理父母公婆、养父母或其他长辈,事迹感人;
(二)讲社会公德,长期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有一定社会影响;
(三)在为老服务岗位(至少5年)上做出突出贡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四)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事迹特别突出;
(五)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
四、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在市老龄办网站及新闻媒体上对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评选标准、评选方法进行宣传报道,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二)推荐阶段:各县区推荐2-3名候选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可通过来信来电直接推荐。
(三)评选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县区、市直部门及社会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研究确定20名第四届"沂蒙十佳敬老楷模"候选人,并将其事迹在有关媒体及市老龄办网站进行宣传,并组织网络投票。
(四)评审确定阶段:根据候选人事迹和群众投票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确定第四届"沂蒙十佳敬老楷模 "和第四届"沂蒙十佳敬老楷模"提名奖。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1、以主办单位名义下发表彰通报。
2、在敬老月期间对第四届"沂蒙十佳敬老楷模 "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重视程度,把活动作为加强全市敬老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标准,做好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方法步骤和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
(三)严格评选标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优中选优,真正评选出品德高尚,事迹突出,有代表性、有示范作用和教育意义,社会公众认可的先进人物。
(四)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的第四届"沂蒙十佳敬老楷模"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宣教科。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