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公路局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市民出行的切身利益。很多群众经常通行高速公路,对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的情况,您能给我们做一下介绍吗?
江局长:好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又称电子收费系统,简称ETC)是国际上正在努力开发并推广普及的一种应用于公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自动收费系统,系统使用“鲁通卡”和“车载电子标签”相配合,过往车辆通过收费站道口时无须停车,即能够实现自动收费。
2011年5月,临沂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财政拨款单位经常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均要使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可以说,实施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措施,是促进交通节能减排、节约用地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节约管理成本、强化公务车通行支付管理的重要手段。
持有“鲁通卡”并安装电子标签的大中小型客车,可行驶山东省联网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车道、ETC专用车道,享受快速通行服务。并且通行费优惠5%,是物流公司、经常出差车主最方便的选择。
“鲁通卡”分为A、B两种卡。其中A卡为记账卡,主要针对单位用户,先消费后缴费,一车一卡,可挂失、可注销。B卡为预付费卡,先充值后消费。分为记名式和不记名式。记名式鲁通B卡可挂失、可注销,一车一卡。
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我们已经分别开通京沪高速公路临沂、临沂南(罗庄)、苍山和青兰高速公路杨庄、诸葛,日东高速公路沂南共6个收费站12条ETC专用车道。同时,对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升级,全市所有收费站均可实现鲁通卡刷卡缴费。目前,已累计为10000多名用户开通了电子收费业务。但是,需要提醒广大网友的是,由于计重收费的缘故,货车不能办理ETC业务,但可办理鲁通卡,通行费同样优惠5%。
大众网:有些网友对如何办理鲁通卡还不清楚,详细的办理程序和方式,您能给我们做一个介绍吗?
江局长:好的。
鲁通A卡(记账卡)办理时先签订协议并缴纳保证金,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机动车行驶证,填写记账卡申请表后办理。
鲁通B卡(预付费卡)办理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或单位有效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不记名式鲁通B卡不可挂失,不可注销,一卡可多车使用。办理时不需提交资料。
广大市民可就近办理鲁通卡或安装电子标签。办理鲁通卡和安装电子标签的朋友可以到南坊新区市公路局办公大楼1207房间或到位于市区沂州路和陶然路交汇处向东300米路南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客户服务中心临沂分中心办理业务。也可到各高速公路管理处或收费站客服点办理。
同时,从今年1月起,市公路局在九县三区公路局和八个普通路桥收费处都开通了ETC业务代办点。对于不方便到ETC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的车主可以在代办点登记预约,由代办点联系ETC业务网点为车主提供上门服务。
另外,在此基础上,我们开通了客服电话:0539-8122307、0539-8122308,欢迎广大市民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网友也可登陆临沂市公路局网站进行相关信息查询,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指南》对ETC客服点的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公布。
(责任编辑:范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