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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解读

2012-09-27 15:52 作者:本记 来源:本网原创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随后,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决定从今年国庆节长假开始实施国务院《通知》要求。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随后,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决定从今年国庆节长假开始实施国务院《通知》要求。
      为什么要出台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哪些意义?具体免费时段将如何计算?会不会引发公路收费站严重拥堵,交通运输部门将如何应对?为了让广大社会公众更加全面了解这项政策,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王太副局长接受了记者采访并进行了政策解读。

    • 为什么要出台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收费公路政策的实施,拓宽了我国公路建设的投融资渠道,对加快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国土资源开发,优化产业布局,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部分公路收费站因车流量大、排队缴费而导致的拥堵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通行效率,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保障公众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方便快捷出行,近年来,部分地区已在春节期间试行了收费公路分时段免费通行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鉴此,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在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同时,结合各地实践,研究制定并报请国务院批转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哪些意义?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强调,要把维护社会事业的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出台,既是国务院根据当前形势及收费公路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也是一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战略决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是能够直接惠民利民,进一步彰显收费公路的公益属性。公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行业,服务是公路基础设施的根本属性。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私家车的迅速普及,公路出行和使用主体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各界对公路交通安全便捷经济的出行要求越来越高。实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能够直接惠及广大民众,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公路交通的发展成果,以实际行动回应公众诉求,进一步凸显交通运输行业"修路为民"的核心价值,彰显收费公路的公益属性。
      二是能够发挥公路交通的比较优势,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公路交通具有覆盖面广、运量大、能够实现门对门服务等传统优势。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能够充分发挥公路交通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挖掘公路运输的潜力,有效缓解其它运输方式的运输压力,起到疏导交通、平衡流量的作用,对推进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发挥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能够吸引更多的公众在节假日期间外出旅游,从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假日经济,刺激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能够进一步降低公众出行成本。近年来,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和人工成本的持续上涨,公路运输成本也快速增长。实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能够降低公众出行成本,让广大公路使用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进一步强化收费公路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
      四是能够缓解收费站拥堵状况,保障收费公路高效畅通。重大节假日是公众出行的高峰期,小型客车集中出行,呈井喷式增长,部分路段交通量急剧增加,经常发生交通拥堵。传统的收费方式很难适应高峰时段的通行需求,即使采取复式收费以及电子联网不停车收费等技术和管理手段,收费站前的拥堵问题仍然难以有效解决。据初步测算,如果免费通行,小型客车通过收费站的时间将由原来的平均14-20秒/辆缩短到6-8秒/辆,通行效率将提高2-3倍,将极大地提高收费站的通行效率,有效缓解重大节假期间收费站拥堵,保障收费公路高效畅通。
     

    • 具体免费时段将如何计算?


      根据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的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最后一天24:00结束。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行驶普通收费公路的车辆只要在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之间通过收费站,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只要在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之间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都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 今年的中秋节是否也纳入免费时间范围?


      根据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的连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按照国务院《通知》规定,2012年的中秋节当日应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据此,今年国庆节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 在免费时间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的小型客车是否还需要领卡交卡?


      在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对于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原则上在入口发放通行卡,在出口时收卡并免费放行。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并通过ETC系统升级改造等方式,在确保ETC车辆不停车通过的同时,确保小型客车在免费期间驶离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时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 什么样的车型可以享受免费政策?具体怎么界定??


      根据国务院《通知》的规定,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可以享受免费政策。其中: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是指包括驾驶人在内座位数不超过7个(人)的载客汽车。8座及8座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各类货车和客货两用车都不属于免费范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国家现有法规政策规定免收通行费的车辆除外。在普通收费公路上行驶且可免缴车辆通行费的摩托车,包括由汽油机驱动的两轮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即原三轮农用运输车)。通行车辆是否属于免费车辆,主要通过查验其《行驶证》及车辆实际情况认定。
     

    • 可能跨越免费起止点时间行驶收费公路的车辆,应注意如何把握?


      对行驶普通收费公路的车辆是否免费,以车辆经过收费站的实际时间来判断。以今年国庆节长假为例,由于今年的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免费时段统一按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执行。如果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9月29日23时通过某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就要按照规定缴纳通行费;如果该车继续前行,在9月30日0时以后又经过第二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则第二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将免收通行费。
      对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是否免费,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来判断。符合免费条件的车辆,建议合理规划和选择出行时间及路线。这里特别提醒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的驾乘人员,一是不要等,二是不要赶。不要等是指在9月30日00:00时前已驶近收费站的小型客车,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或收费广场等待,以免发生危险;可以提前规划出行时间,或选择合适的服务区休息和等待。不要赶是指10月7日24:00前驶近收费站的小型客车,千万不要为赶时间而超速行驶,以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对在免费时段内可能无法驶离目的地收费站的,可结合行驶的实际时间和位置,提前选择合适的收费站,在免费时段结束前先驶离高速公路,然后重新领卡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这样抵达目的地收费站后的缴费额,就只是重新领卡后行驶路段的应缴费额,而不是行驶全程的应缴费额。
     

    • 今年国庆节是第一个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假日,如何确保免费政策平稳实施?如何解决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可能引发或加剧部分收费公路拥堵的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哪些应对或保障措施?


      对于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这一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以及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交通运输部于今年8月7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于8月31日,召集部分省份就贯彻落实有关事宜进行专题座谈研讨。在此基础上,于9月5日以明传电报的形式印发了《关于做好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明电〔2012〕7号),9月7日再次发函统一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和信息提示服务规范用语。9月20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邀请公安、发展改革、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参加,就确保全面做好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
      在缓解收费站及公路拥堵、确保平稳实施等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公路交通信息发布,引导车辆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通过网站、广播、电视、交通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通行等相关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驾车出行时间,及时调整出行路线,避免在公路上出现集中拥堵现象。
      二是加强路面交通管理,提高通行效率。协调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公路交通行车秩序维护和安全监管,规范车辆驾驶行为,督促货车靠右侧车道行驶,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严厉整治违规占用紧急停车带、违规停车、违规超车、违法超限超载等不良和违规驾驶行为,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是做好收费站广场的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确保车辆分车道有序通行。通过提前设置诱导标志和现场疏导,引导车辆分车道按序行驶。其中小型客车及军警等免费车辆提前靠公路左侧车道行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需检查认定是否免费)和缴费车辆提前靠公路右侧车道行驶,避免缴费车辆和免费车辆在收费广场混行并频繁更换行驶车道。
      四是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充分发挥通行潜能。开通所有收费道口,必要时实施复式收费或调整上、下行方向的收费车道,增加流量较大方向收费道口数量,最大限度地满足车辆通行需求。开通ETC通道的收费站将通过升级改造ETC系统,确保免费时段通行车辆缴费额为零。交通流量较大、但ETC车道使用率较低的公路收费站,将在ETC车道增加工作人员,采取技术或管理措施,在确保ETC车辆不停车通行的同时,引导部分符合免费条件的小型客车快速通过,提高ETC车道的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公路清障救援,保障公路畅通。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将加强公路巡查,一旦发现有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情况,将快速开展公路清障工作,尽可能减少障碍物以及事故车辆对公路交通的影响。收费站出现收费纠纷事件,将立即启用快速处理机制。对在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公路沿线恶意滞留或聚众强行闯卡的车辆,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 重大节假日期间自驾车通行高速公路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深受社会公众的普遍欢迎。但这项惠民措施的有效实施,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的积极配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驾车出行的车主朋友,应注意做好"两查、两备、两遵守、两调整"。
      "两查":一是出行前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对车辆进行必要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技术完好状态,随车工具、三角牌等安全标志和灭火器配备齐全。二是提前查询公路交通信息,通过网站、广播、电视、交通热线等多种途径,了解沿途公路和目的地天气、路况等信息,做好出行规划和准备,如遇雨、雾、大风等不良天气,及时调整出行计划。
      "两备":一是尽可能在出发前加满油箱,避免在高速公路上排队等待加油,影响行驶效率。二是适量准备食品、饮料和衣物,避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排除购买导致耽搁时间,也可满足堵车等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需要。
      "两遵守":一是行驶中要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坚持安全至上理念,坚决避免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规变更行驶车道、强超硬会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保证人身和车辆安全;特别是因前方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交通拥堵时,要自觉排队等待,空出应急车道,确保人员救治及事故处理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二是通过收费站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指挥和引导。按照规定的路线有序行驶。ETC车辆要自觉行驶ETC通道,其他车辆要按照标志牌提示或工作人员指挥,分车道排队按序前行,不得随意加塞、变更车道。通过收费道品后要快速驶离,不得在收费广场及其附近停车、等靠会合。如确需在行车途中等待与亲朋好友会合的,可选择公路沿线的服务区,这样既安全又便利。
      "两调整":一是适时调整行驶路线。出行中要注意收听交通广播,留意路上的可变信息板、可变信息标志发布的信息,如遇到交通事故导致公路拥堵等情况,要适时调整行驶路线,选择就近站点驶离高速公路,通过普通公路继续前行。二是适时调整出口站点。个别在免费时段即将结束前仍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可根据实际位置和时间,选择就近收费站缴卡并驶离高速公路,然后重新领卡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避免因赶时间超速行驶而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最大限度地享受免费政策。

    (责任编辑:范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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