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健康>重磅专题

食药监总局:爱乐看视康仪等医疗器械属非法产品

2014年12月05日 15:00:00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网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近日总局责成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了 “爱乐看视康仪”等一批未经注册的非法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相关涉案人员已被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爱乐看视康仪”标示为深圳市智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还生产“好视立视康仪”、“优倍视视康仪”、“智聪视康仪”、“视力训练仪”等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产品说明书中标示有“可预防近视、辅助治疗假性近视”等字样。经深圳食药监部门检验,上述产品均未经过注册,检验不合格,属非法产品。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近日总局责成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了 “爱乐看视康仪”等一批未经注册的非法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相关涉案人员已被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爱乐看视康仪”标示为深圳市智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还生产“好视立视康仪”、“优倍视视康仪”、“智聪视康仪”、“视力训练仪”等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产品说明书中标示有“可预防近视、辅助治疗假性近视”等字样。经深圳食药监部门检验,上述产品均未经过注册,检验不合格,属非法产品。

      国家食药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上述产品,已购买的不要再使用。总局指出,此类产品主要用于青少年视力训练,治疗近视,使用非法产品可能引发不确定风险,对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消费者如需购买此类产品,请购买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总局表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违法产品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d

    (初审编辑:徐传文   责任编辑:李洪鹏)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