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310078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聚焦

临沂一男子喝酒后无故打人 被判九个月

2013年12月07日 10:10 作者:赵国秀 孙晓 肖寒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你喝醉酒后会干什么?有的回家倒头就睡,有的滔滔不绝、大发感慨,有的不知自己如何回的家。可临沂市兰山区的张某某喝醉了之后,第二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身处派出所。

     大众网临沂12月7日讯(记者 赵国秀 通讯员 孙晓 肖寒)  你喝醉酒后会干什么?有的回家倒头就睡,有的滔滔不绝、大发感慨,有的不知自己如何回的家。可临沂市兰山区的张某某喝醉了之后,第二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身处派出所。

      2013年7月11日晚上,张某某和朋友一起在烧烤摊喝酒,张某某喝了有四五斤啤酒,喝完酒就晕晕乎乎的回自己住的小区,在路上遇到两名女子结伴而行,张某某二话没说就把这两名无辜的女子打伤了,路人陈某当时驾车路过此处,他说:“我就看见那个男的打那个女的,还以为是两口子打仗,结果那女的说不认识那男的,我就赶紧报警了。”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将张某某带至派出所,约束至酒醒,张某某发现自己的衣服上都是尘土,经过询问才得知自己无故将两名女子打伤的事实,追悔莫及,表示一定会积极赔偿二名受害人的损失。后经法医鉴定,两名受害人一名构成轻伤,一名构成轻微伤。

      日前,兰山区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审理,经审理认为张某某酒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张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孔红星)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