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310078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聚焦

山东提高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更好服务农村发展

2014年05月06日 09:39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从到乡镇工作第3年起,在一般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发100元,此后每增加1年,月发放标准提高10元。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困难乡镇的划分,由各县(市、区)依据乡镇财政经济水平、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合理确定。

      ◆从到乡镇工作第3年起,在一般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发100元,此后每增加1年,月发放标准提高10元。津贴补贴按月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

      ◆提高的津贴补贴,按月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一旦调离乡镇或退休,包括借调出的,不再享受这一政策。同时,对再调回乡镇工作的人员,其原在乡镇工作年限可累计连续计算

      □记者 滕敦斋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禹城市张庄镇党委书记王庆杰最近很高兴:从镇上借调到市里工作的几名年轻人找到他,要求回来。他说,这是多年没有的新奇事。原来,按照省里的规定,从今年1月开始,我省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强调,一定要“好事办好”,各级政府要筹集足够资金,确保此项政策在全省所有乡镇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缘于省委组织部的一次调研。他们发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压力大、条件差、进步空间小,普遍存在人不愿来、来了留不住的问题。为引导乡镇工作人员安心基层、扎根基层,更好地服务农村发展,去年底,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1月起,对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享受统一津贴补贴待遇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津贴补贴。

      这项政策的范围对象是,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县(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时参照执行。提高的津贴补贴,按月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省里规定,一旦调离乡镇或退休,包括借调出的,不再享受这一政策。同时,对再调回乡镇工作的人员,其原在乡镇工作年限可累计连续计算。

      这次提高津贴补贴,重点向长期在乡镇工作和在艰苦偏远困难乡镇工作的干部倾斜。从到乡镇工作第3年起,在一般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发100元,一年多收入1200元;此后每增加1年,月发放标准提高10元。在艰苦偏远困难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发150元,一年多收入1800元;此后每增加1年,月发放标准提高15元。

      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困难乡镇的划分,由各县(市、区)依据乡镇财政经济水平、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合理确定。

      为防止政策“落空”,省里规定,对增发津贴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乡财政分级负担,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省一级财政,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财政困难县给予适当补助。对市级安排自有财力,配套联动帮助困难县落实乡镇提高津贴补贴政策的,省级将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给予奖励。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大众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王目光)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