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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创建住房“示范工程”可享多项奖励

2014年12月23日 07:52:00 作者:王富军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22日,记者从临沂市住建委了解到,临沂市创建提高住房建设品质示范工程活动已经全面展开。

      22日,记者从临沂市住建委了解到,临沂市创建提高住房建设品质示范工程活动已经全面展开。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满足条件的住宅工程或者以住宅为主的商住工程都可申请创建,申请创建绿色建筑的工程必须参与创建“示范工程”。“示范工程”可获得市、县(区)住建部门重点培育指导、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劳务工资保证金减免等多项奖励政策。

      今年9月,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用两年的时间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随后,省住建厅和临沂市住建委相继印发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其中,“示范工程”成为提高工程质量和住房品质的“排头兵”。

      此次临沂市开展创建提高住房品质示范工程活动,创建工程可以是单体工程,也可以是群体工程,可以是精装房,也可以是毛坯房。其中,单体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群体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申请创建绿色建筑的工程必须创建“示范工程”。

      建设单位在工程报建阶段可以按照工程监管隶属关系,向住建部门提出创建申请。在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相关单位会对工程进行审查、检验和验收。

      据了解,作为“示范工程”的奖励措施,市、县(区)住建部门对申请“示范工程”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指导,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另外,获得“示范工程”的项目,建设单位后续工程劳务工资保证金可享受两倍建筑面积的减免。施工单位3年内累计获得“示范工程”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不足30万平方米,且无严重清欠信访问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可降至标准的80%;建筑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且无严重清欠信访问题的,可降至标准的50%,施工单位质量保修金还可降至3%。(记者 王富军)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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