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政府、企业、市民合力治霾 我们对临沂有信心

2014年12月24日 07:52:00 作者:唐丽丽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2008年之前很少听说的雾霾,如今成为临沂市民“吐槽”的主要话题,与其说这是种警报,更可以看为一种鞭策。

      2008年之前很少听说的雾霾,如今成为临沂市民“吐槽”的主要话题,与其说这是种警报,更可以看为一种鞭策。临沂市针对雾霾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与霾天“死磕”到底。这种“气氛”下,企业感受到了压力,相继配备防尘除尘设施保蓝天;市民更是看到了希望。

      企业:守住一片蓝天,心里更加敞亮了

      建陶企业是大气粉尘污染的最大污染源。路人经过建陶企业,都会被漫天飞扬的粉尘困扰,对此身为临沂连顺建陶有限公司当家人的张丙顺也有类似感受,“院子里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都是粉尘。”张丙顺举了个例子,只要一上午时间,停放在厂区里的车辆及绿化带就会被一层厚厚粉尘覆盖。张丙顺所说是企业没上防尘除尘设施之前的情形,而这一切在2012年悄然发生了变化,特别是2014年,厂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今年,临沂市制定了《临沂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要点》,对火电、钢铁、焦化、化肥、建陶、耐火材料、石灰、水泥、页岩砖、铸造等10个重污染行业,按照行业特点和生产工艺,分别从原料、生产、公用设施建设、环保管理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必须严格落实降尘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格执行“三个一批”措施,即限期治理一批、停产治理一批、关闭搬迁一批。凡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及无组织排放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山东省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并强制断电;停产治理后无法达标排放、整治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拆除。

      有了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及降尘除尘污染治理措施,在罗庄区,张丙顺成了企业环保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所在的企业第一个实现路面硬化、料场大棚覆盖、在线监控,并在生产车间配备了一套水除尘设备,相比企业之前使用的布袋除尘设施,效率能达到99%,每天可减少排放粉尘3000多公斤。该企业环保设施的配备投入使用,成为罗庄区首家环保验收合格的企业。

      “企业用于环保方面的投资共978万元,企业成本增加也有压力,然而企业要效益,但碧水蓝天更重要。现在,厂区空气质量极大改善,车辆和绿植几乎看不到灰尘,仰望蓝天白云心里也高兴,不仅如此,工人们的工作环境也得到改善。”张丙顺说,企业上环保设备,守住了一片蓝天,敞亮了别人也敞亮了自己。

      市民:政府“刮骨疗毒”治霾,我们更有信心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今年以来,临沂市的建陶、焦化等企业厂区门口险要位置,多了一个电子公示牌,上面显示了企业所排放的主要气体、排放量等在线监测数据,这无疑是引导社会对企业排污标准进行监督。

      “这种方式让市民清楚了解企业排污信息,公众监督,不达标就关停,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力度可想而知。”市民葛艳霞是老临沂人,她告诉记者,自己几乎每天都能从临沂市的报纸和电视中看到关于治霾的信息,“大到治理企业,小到治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黄标车、烧烤摊,我们都很支持。”葛艳霞说。

      葛艳霞的话不假。今年,临沂市也下大力气治理黄标车和露天烧烤,制定了实施黄标车淘汰年度计划。2014年完成6.6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淘汰率进入全省前3位。全面落实机动车先环检、再安检措施,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手续;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抽检,比例不低于在用机动车保有量的5%。

      油烟餐饮治理上,城区外环线内所有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全部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拒不落实的,吊销卫生许可、经营许可,实施断电。露天烧烤一律改为室内烧烤,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室内烧烤废气实行集中处理,配套油烟净化设备。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严禁从事烧烤经营活动。

      “这种力度治理不是没有效果,蓝天白云天数多了,晚上也能看到久违的星星。”葛艳霞切实感受到了这些变化,她说,“APEC蓝”让我们看到治理好空气不是不可能,临沂市下大力气捍卫蓝天,政府、企业、市民协力“治霾”,对空气质量改善更有信心。

      记者唐丽丽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洪鹏)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