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310078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区县>兰山>兰山新闻

临沂兰山社保新政为企业减负 降费率缓期限

2009年04月04日 15:52 作者:刘光霞 张伟 来源:临沂大众网
为应对金融危机,帮助困难企业“过冬”,山东临沂兰山区出台一系列社保新措施,扶持企业渡难关,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临沂大众网讯:(通讯员 刘光霞 张 伟)为应对金融危机,帮助困难企业“过冬”,临沂兰山区出台一系列社保新措施,扶持企业渡难关,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该区阶段性降低了企业社会保险费费率,将企业和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降低30%。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0.7%缴纳。并规定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可按4.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或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自愿选择8%或4.5%的比例缴费。

        该区还通过积极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为困难企业发放补贴。规定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本单位一定比例的人员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或者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限为2009年之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时,对困难企业按规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的,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此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允许在2009年之内,最长缓期6个月缴纳,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收滞纳金。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汪玉军)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