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地铁强吻女生被批捕 曾在内地多次作案
上月,一男子在地铁3号线田贝站强吻一未成年女性,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昨日,市检察院披露,该男子已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该院批准逮捕。据悉,这也是市检察机关近5年来批准逮捕的第一宗在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猥亵妇女的案件。
案件回放:地铁强吻女生后从容离开
据市检察院介绍,上月22日,有市民报案称,当日上午12时许,地铁3号线田贝站发生一起猥亵妇女案件。一男子在地铁老街站上车后,尾随一名少女至田贝站下车,在扶手电梯上抱住该少女并强吻,该少女被吓得大叫并挣脱其拥抱,而涉案男子却从容离开地铁站。
该案曝光后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公安机关迅速对该案立案侦查,7月25日,涉案男子归案。据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博,今年22岁,刚来深圳不久。而被“强吻”的少女还是一名未成年的初中生,因此事受到了一定的惊吓。
公安机关查明,王某博当天离开地铁站后又乘上了开往双龙站的地铁,在地铁列车上,其发现被害人吕某独行,于是就上前多次对其搂抱。被吕某挣脱后,王某博又继续尾随吕某出双龙地铁站,并在出闸机口时,又抱住吕某试图强吻,被吕某挣脱后又继续尾随吕某乘坐公交车到新生社区公交站台,在该站台上,王某博还拥抱、威胁吕某,并对吕某有抚摸大腿、胸部等猥亵行为。被害人吕某剧烈反抗并对其大喊后,王某博才逃离现场。
王某博还供称,其曾在内地等动车上多次强行拥抱过女生等,但一直未受到处理。
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检察官郭姝娜表示,犯罪嫌疑人王某博在公共场合为满足个人欲望,针对素不相识的女性,有强吻、拥抱等行为,犯罪对象中还有未成年女性,且属多次作案,性质比较恶劣、情节比较严重,考虑到其犯罪情节及社会危险性,“经审查后,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作案手段:装作特别拥挤而乘机犯案
关注性别平等的青年公益人郑楚然,曾经发起过斩断“咸猪手”、反对性骚扰的行为艺术。在她看来,公交、地铁内的性骚扰发生比例并不低。之前她就了解到一个案例,一女性在公交车上睡觉,醒来却发现被人猥亵且满身都是精液。
一位经常乘坐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出行的市民告诉记者,他发现“咸猪手”经常会装作特别拥挤而乘机靠近,“有一次还见到有一个人装作睡觉,乘机往别人身上靠。最厉害的一次,我看到有人用衣服遮住自慰。”
新媒体女性网络召集人李思磐也表示,地铁、公交系统的性骚扰事件,实际上一直比较多发,虽然相比教育场所及职场的性骚扰,其并没有那么隐蔽,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也没有权力关系,站出来所面临的压力会小很多,但学界及社会对其重视程度会偏低。
另一方面,从立法和司法上来说,李思磐认为对被害人保护也偏弱,“大多数情况的骚扰,如果能够进入法律程序,一般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而且是从维护公共秩序出发,而不是保护公民权利。”
原标题:男子地铁强吻女生被批捕 曾在内地多次作案
■建议
向港台学习重罚“咸猪手”
在李思磐看来,要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在立法及司法上均需要加强。她表示,在我国的港台地区,对性骚扰行为的处罚一般都会比较重。她告诉记者,此前在台湾捷运上发生的一起性骚扰案件,加害人摸了一下受害人屁股,即被处以约1万元的罚金并被判处拘役1个月。
郑楚然则表示,要阻止性骚扰的发生,还需要加强公交、地铁系统的责任,“公交、地铁公司是无法避责的,它们应该提供相对的应对措施和环境,例如在地铁和公交上装一些急救铃,让女性受到骚扰时能及时呼救。”
郑楚然还表示,加强对公交、地铁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也非常必要。她表示,在很多性侵害的发生过程中,如果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制止,情况会有改善,“很多性骚扰发生的时候,施害方会假装是被害人的亲朋。这个时候,工作人员会误以为她们不需要救助。但可能这些都是诡计,公交、地铁系统工作人员应该接受一些社会性别方面的培训,以判断女性面临的风险,并根据知识采取一定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