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3月18日讯 (记者 魏玉娜 化强 通讯员 孔卫金)伴随着3月15日我国首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越来越多的人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跟以往相比,《条例》亮点是什么?临沂目前有多少个人以及企业拥有“信用档案”?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如何保证信息安全?个人该如何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
不良记录留5年
采集查询信息须经本人同意
“此次《条例》最大亮点是充分尊重和保护信息主体权益。”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表示,《条例》充分尊重信息主体的同意权,即在采集个人信息时,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条例》还明确,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条例》规定,个人的不良信息记录将不是“一辈子”的污点,而是只有5年的“保质期”,不用担心污点影响自己一辈子。比如一笔贷款应当是在5月1日还款,但是一直逾期到10月1日才偿还,那么,从10月1日开始计算,5年后此记录将被删除。
据了解,国际上一般都对个人的不良信息设定了保存时限,但期限并不相同。如英国规定保留6年;韩国规定保留5年;我国香港地区的规定是,个人破产信息保留8年,败诉信息保留7年。相比较而言,5年的期限并不算长。“我国采取了相对较低的年限,旨在为个人提供更多改正的机会。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临沂150.8万个人、4.5万户企业
拥有“信用档案”
据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中,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8亿人,其中收录临沂市借款人150.8万人;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1800万户,其中收录临沂市企业4.5万户。
随着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逐渐扩大,关注个人、企业信用信息的居民和企业越来越多。2012年临沂市全年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8万人次,比2011年多1.4万人次。今年1-2月份查询个人信用报告3763人次,是去年同期的3.7倍。
专线传输个人信息
保证安全准确
针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如何保证征信系统信息安全问题,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表示,个人信用数据库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保证信息安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五章“安全管理”专门对数据库的运行和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不定期地对商业银行报送和使用数据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制度和监督管理上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
从技术层面来看,个人的信息是通过专线从商业银行等机构传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为的干预,由计算机自动处理。整个个人信用数据库系统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防病毒和防黑客攻击的安全系统。除此以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也采取了许多技术性保障措施,对查询者的身份、查询目的及查询范围的合法性进行认证。
信用报告一年两次免费查
如果信息主体想了解自己的信用报告,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
“临沂市民可向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征信中心或者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查询个人征信记录。”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查询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亲自前往查询,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临沂目前尚无征信机构
“到目前为止,我市既没有个人征信机构,也没有企业征信机构。”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仅有70多家征信机构。
据了解,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
改变不良消费习惯
珍爱个人信用记录
如果当事人发现自己有不良信息记录,比如信用卡有逾期还款等记录,不要太着急。据记者了解,一般银行在审查个人信用状况时,相对重点关注两年内的信用行为。通常而言,新的、良好的信用行为的积累会帮助当事人逐渐“替代”以前的不良记录。
银行人士提醒,个人应积极主动地维护个人信用。首先,每个人都要关注自己的信用报告,利用可以免费查询的机会,检查自身的信用报告,避免错误信息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如果经过查询发现自身有不良信息,要及时改变消费习惯等,积累新的、好的信用记录。
(责任编辑:连繁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