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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赠阁楼不写入合同 工商调解售楼处退全款

2013-03-19 08:39 作者:杨帆 刘兆英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16日,临沂市民王先生拨打热线反映,他在河东区滨河东路一售楼中心购买了一套洋房,承诺赠送的阁楼却不能列入合同条款,王先生不能接受开发商的这一做法,多次与售楼处协商未果,想退房款也不能。

        大众网临沂3月19日讯(记者 杨帆 通讯员 刘兆英)16日,临沂市民王先生拨打热线反映,他在河东区滨河东路一售楼中心购买了一套洋房,承诺赠送的阁楼却不能列入合同条款,王先生不能接受开发商的这一做法,多次与售楼处协商未果,想退房款也不能。

      今年1月12日,王先生在河东区滨河地段挑选了一套顶层楼房,经售楼部人员介绍买顶楼能赠送阁楼,王先生觉得很不错,于是订了一套105平米的,并支付234934元首付款。签订售房合同时,售楼处表示,赠送的阁楼不能列入合同条款内容,王先生很郁闷,对售楼处的单方做法很不理解,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要求退房也遭拒。

      王先生认为商家的霸王条款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本报记者就此事与12315进行了沟通,转达了王先生想将赠送的阁楼列入合同内容或要求商家退房的诉求。工商机关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王先生一同前往售楼中心调查了解,得知王先生的诉求属实,执法人员不厌其烦地给商家讲解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是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上达成的一致。商家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为王先生办理了退房手续,如数退还其首付款。zgx

    (责任编辑:白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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