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 星期一

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敢当时评

民政部门挪用“救命钱”保障了谁

2015年05月29日 10:23:00 作者:丁永勋 来源:京华时报
救灾中心建设的钱,必须专款专用,擅自挪作他用,就不仅是违规,而且是严重的腐败行为,甚至涉嫌违法犯罪。陕西省民政厅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这或许可以解释挪用资金的去向。

      救灾中心建设的钱,必须专款专用,擅自挪作他用,就不仅是违规,而且是严重的腐败行为,甚至涉嫌违法犯罪。挪用救灾中心建设资金,拍板的领导该负何责任?

      陕西省委巡视组在2015年第一轮巡视中发现,陕西省民政部门在“陕西省救灾中心”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违规挪用资金8967.64万元;同时还存在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厅级领导干部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

      在这种几乎是标准格式的新闻报道中,公众读出了事关民生和公平正义的大问题。民政部门是干什么的?抢险救灾、扶危济困、管理公益,都是跟民生和弱势群体关系最密切的事务,提供的是最基础的公共服务。

      救灾中心项目,更是救命的民生项目,虽然平时用不上,但如果关键时候不顶用,就会影响到很多人的生命安全。而在基本民生方面,我们的欠账还很多,民生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应急救灾、养老助残、困难群体供养,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民政部门也被认为是任务最重、最缺钱的部门之一。但是,如果民政部门连公众的“救命钱”都敢挪用,还怎么好意思喊缺钱,民众怎么还能放心地把钱交给它支配?

      而且,救灾中心建设的钱,每一分都来自公共财政,必须专款专用,擅自挪作他用,就不仅是违规,而且是严重的腐败行为,甚至涉嫌违法犯罪。挪用救灾中心建设资金,不太可能是个人行为,拍板的领导该负何责任?对此,审计、检察等部门应该及时介入,一查到底。

      陕西省民政厅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这或许可以解释挪用资金的去向。那么,民政厅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是住房保障的民生项目吗?众所周知,一些部门建设的所谓“经济适用房”,并不是面向社会上买不起房的困难群众,而是作为一种福利,定向供应本系统内的人。山西民政厅还存在厅级领导干部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这与所谓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是否有关?民众的救命钱,会不会优先保障了个别领导和自己人?

      在现代服务型政府中,民政这类部门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民政部门出现严重违规违法问题,绝不仅是作风问题,还直接影响民生举措的落实,关系到政府和公共部门的形象,对此纪检、审计、司法等部门应予以足够重视。

      本报特约评论员 丁永勋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张婷婷)
新闻热线:0539-7037770 新闻邮箱:lydzwxw@163.com
合作热线:0539-3100789-8001 合作邮箱:lydzwhz@163.com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