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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一村干部寻衅滋事殴打乡邻 被撤职刑拘

2012-02-08 09:36 作者:盛堃 来源:本网原创
身为一村干部,与乡邻发生矛盾后并未协商解决,却将2人打伤。面对警方调查,该村干部不但不承认打人,反而指使自家侄子为其作伪证。日前,临沂市某村原支部书记闫某因寻衅滋事被撤职并被警方刑拘,为其作伪证及参与打人的三名嫌疑人也被警方拘留。

        大众网2月7日讯记者 盛堃 通讯员 陈兆永)身为一村干部,与乡邻发生矛盾后并未协商解决,却将2人打伤。面对警方调查,该村干部不但不承认打人,反而指使自家侄子为其作伪证。日前,临沂市某村原支部书记闫某因寻衅滋事被撤职并被警方刑拘,为其作伪证及参与打人的三名嫌疑人也被警方拘留。
      2011年8月5日晚,临沭县警方接报,青云镇某村原支部书记闫某与本村村民朱某、闫孝(化名)两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分别将2人打致打至轻伤和轻微伤。受害人朱某反映,案发晚8时许,她和丈夫的堂叔闫孝到邻居闫文(化名)家门口时,遇见村支书闫某等四人,闫某用拳头将朱某左眼眶打致骨折,并将闫孝打致轻微伤。而被告人闫某则称:“8月5日晚,我从7时30分至次日凌晨3点,一直与侄子闫甲等人在本村老年房施工工地指挥施工,期间始终未离开工地,根本没见到受害人朱某,更不用说打人的事情。”
      随后,办案民警对现场证人进行面对面调查。朱某一方证人闫孝、丈夫闫凡、几名亲属和村邻均证实,朱某于当晚被闫某打伤。而闫某一方证人其侄子闫甲等人则证实,闫某当晚在工地施工至次日凌晨3点,不在案发现场。双方当事人及证人的各执一词,使案件调查陷入僵局。在此期间,受害人朱某家人要求依法追究闫某刑事责任,先后到省市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2011年9月下旬,经调查研究,青云党委政府做出免去闫某村支书职务的决定。同年12月20日,专案民警经多方取证,获取到闫某的亲戚闫甲涉嫌作伪证的证据。12月21日,闫甲涉嫌作伪证被依法刑事拘留。审讯中,闫甲如实交待了自己受闫某指使向公安机关提供假证言的事实。
      在公安机关继续调查时,犯罪嫌疑人闫某置专案组民警的多次传唤不顾而逃匿隐藏,专案组多次抓捕未果。2012年1月17日,闫某又伙同闫丙、闫乙等人再次与朱某一家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朱某亲属四人轻微伤。2012年2月3日,临沭警方将涉案的闫某、闫丙、闫乙抓获。
      目前,闫某及其余二人涉嫌寻衅滋事被临沭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闫甲因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韩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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