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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路上索要修车费 真警察面前现原形

2012-03-22 11:30 作者:杜从俊 曹坤 来源:本网原创
身着一身警服,感觉自己是个警察,可是遇到真警察时最终还是露了馅。21日下午,郯城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与交警大队民警抓获一名冒牌“河北警察”。

     


    不再神气的假警察
     

    史某伪造的各种证件
        大众网临沂3月22日讯 (记者 李龙 实习生 尹丹 通讯员 杜从俊 曹坤 )身着一身警服,感觉自己是个警察,可是遇到真警察时最终还是露了馅。21日下午,郯城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与交警大队民警抓获一名冒牌“河北警察”。
        21日,从济南工作的李先生回郯城老家,路经京沪高速公路马头路段时与河北牌照的一辆轿车发生刮擦,此时,从对方车上下来一名“警察”要与李先生私了,开口就要2万元的修车费,李先生提出报警要警察处理时,这名“警察”却极力阻止并提出若李先生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可以跟随李先生到其家中取,而且为了防止李先生开溜,让同车的朋友坐到李先生车上,自己紧随其后。无奈的李先生在对方同车人员的监视下带其回家取钱。行驶至县城时,已获悉在路边等候的李先生家人与这名“警察”争论赔偿问题。就在双方相互争论时,在外出发回返的交警大队民警路经此地上前询问,当民警让自称“警察”的人出示证件时,“警察”却拿不出相应的真实证件,在询问过程中,民警感觉事情蹊跷心中顿起疑心,遂将双方带至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回到大队,民警在公安网络上查询这名“警察”的身份时,却并没有此人的相关信息,民警遂将其移交至北关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对事件作更深一步的调查了解,当问及警察应知应会的相关业务知识时,这名身着警服行头的“警察”却一窃不通。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最终,这名河北籍史姓男子承认自己是名假警察。原来,嫌疑人史某为了开车违章时躲避检查为自己制造些“方便”,便托人办理了相关警察的假手续和假证件并购置了警服,穿了几个月也没见发生什么问题,当日与几名朋友一起到江苏省去玩,为了路上“方便”,史某便又穿上了警察的行头,可年近40的史某不知,假的必竟是假的,怎么它也真不了。在派出所,史某连声说:“自己真是太荒唐了,以后再也不敢干这样的傻事了”。
        根据《人民警察法》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史某因涉嫌违反上述规定被郯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yd)
     

     

    (责任编辑: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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