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1月10日讯(记者 王巧)近日,网友“齐刘海儿”在大众网临沂论坛发了一篇题为《沂龙湾2期,不买地下车位车就开不进小区,岂有此理!》的帖子,发帖网友讲述了自己居住在临沂沂龙湾二期小区而遭遇物业强卖停车位的问题:偌大的小区,不买车库和地下停车位就别想把车开进小区!究竟是不是存在强卖车位的问题呢?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沂龙湾业主:1月15日后,没有车位的业主一律不给办理门禁卡
网友齐刘海儿在大众网临沂论坛发帖反映,称沂龙湾二期业主近期接到鲁商物业的通知,1月15日之后没有买车位的业主一律不准办理门禁卡,要想把车开进小区,就必须买地下停车位。
记者联系到发帖网友,该网友认为小区物业的这种行为存在强卖倾向。他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突然间发布这条通知让部分业主措手不及。因为地下停车场所在位置与A区楼房有一段距离,停车、取车都不方便,所以很多业主在置业时并没有选择购买地下车位。而现在小区地上不让停车了,车往哪开成了让人头疼的事情。就算现在购买了停车位,从停车到回家的距离太远,如果碰上恶劣天气,也着实让人吃不消。这也就改变了当时在沂龙湾二期小区买房安家便利舒适的初衷。
鲁商物业:为规范化管理进行车改 已通过民主测评
随后,记者拨通了小区物业的电话,鲁商物业一位常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刚建成的时候,居住的人比较少,还比较容易管理。现在小区业主多了,老人和孩子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现况存在小区内车辆通行秩序乱,草坪都被车辆破坏了。为了进一步做到规范化管理,物业决定对车辆进行整改。因小区地面上没有停车位,地产开发商也不准许出租车位,所以要想在小区内停车就只能停地下停车场。
另外,据该工作人员解释,物业做出没有地下车位就不不办理门禁卡的通知,是经过业主民主测评通过的,大多数业主同意这样做,物业不可能做到让每个人都满意。
常女士还告诉记者,A区高层的车都停在B区,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这一情况。那时大家挑选车位的空间比较大,该名业主抱怨停车不方便,是他没挑好位置。
律师:小区管理方案应取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就此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杨瑞律师,杨瑞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杨瑞律师表示,据上述规定,小区的管理工作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行使,具体管理方案应取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目前随着车辆的急剧增长,小区公共停车位供需矛盾加大,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工作非常棘手。总之居民小区的具体管理方案应尊重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意见。
大众网临沂站将继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白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