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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取暖需先缴两年管道损耗费?

2013-01-04 09:19 作者:李晖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阳光花园小区居民今年想要供暖,就必须先补缴前两年的管道损耗费,否则就不能供暖。该小区物业表示,缴纳暖气管道损耗费就像生活垃圾处理费一样,不供暖的业主也得缴。

        大众网临沂1月4日讯(记者 李晖)阳光花园小区居民今年想要供暖,就必须先补缴前两年的管道损耗费,否则就不能供暖。该小区物业表示,缴纳暖气管道损耗费就像生活垃圾处理费一样,不供暖的业主也得缴。
      家住罗庄阳光花园的董女士告诉记者,1月3日上午,她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缴纳今年的取暖费。“先把前两年的暖气管道损耗费缴上,每年500元,一共1000元,不然不给供暖。”物业工作人员如此答复让董女士觉得莫名其妙。
      原来,该小区前两年是小区自己供暖,当时,物业要求不供暖的住户也要缴纳500元的管道损耗费,否则就停水停电。董女士夫妇认为收取管道损耗费很不合理,加上夫妻俩大部分时间住在各自单位,也就没有缴费。
      董女士说,今年小区改成了集中供暖,但是刚进行完暖气管道改造,所以供暖时间推迟,从本月10日开始正式供暖,取暖费按15元/平方米收取,她家要缴纳1500元钱。“取暖费倒是很合理,可是要想取暖就得缴纳前两年的暖气管道损耗费,这个要求很不合理。”
      3日下午,记者为此联系到了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了物业确实有收取管道损耗费。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业主即使不缴取暖费,通过蹭暖也能提高室内的温度,所以要缴纳部分管道损耗费,就像缴纳小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一样,是必须缴的。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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