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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关键时刻“掉链子” 爱车遭焚毁车主悔莫及

2013-03-26 09:06 作者:江志宇 徐向田 来源:本网原创
3月24日下午,341省道莒南辖区路段,莒南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中突然看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中的黑色轿车车底下有浓烟冒出,忙驾驶巡逻警车追上并告知驾驶人。

    大众网临沂326日讯(记者 江志宇 通讯员 徐向田3月24日下午,341省道莒南辖区路段,莒南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中突然看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中的黑色轿车车底下有浓烟冒出,忙驾驶巡逻警车追上并告知驾驶人。该驾驶人连忙停车拿车内所配备的灭火器准备灭火,摆弄了半天,阀门打开了,可该灭火器始终没有“动静”,还是民警急忙拦住一辆过路汽车,借了一个灭火器并展开紧张的扑救工作。虽经全力扑救,该车最后还是只剩了“骨头”。事后,据车主李某讲,该灭火器由虽然车上配有灭火器,但是该灭火器还是几年前为应付车辆年审而配备的,几年来一直没有按规定对其进行“查体”。

     

    据消防部门的专家讲,车辆发生冒烟起火现象,驾驶员根据情况迅速先期自救十分重要。可是,在很多情况下,驾驶人在察觉车辆失火时,不是因慌乱无措忘记采取灭火措施,就是因缺乏灭火器操作知识而失去灭火良机,灭火器,成了“摆设”,在危机关头根本不能发挥作用。 据了解,易发自燃的车辆多属于老旧车辆,线路老化短路是诱发车辆自燃的关键因素之一;另外,违章私改线路也是造成车辆自燃的重要诱因。

     

        随着车辆进入家庭、汽车保有量迅猛增加,车辆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车辆消防安全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一方面,交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驾驶人换证、车辆检审以及办理其他车管业务的机会,补上消防安全这一课,改变驾驶人车辆消防知识缺失的现状,使驾驶人不仅认识到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更要懂得如何使用灭火器,真正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作为车主和驾驶人,在行车中一定要增强汽车安全防范意识,一定要随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并熟练掌握有关消防知识;预防汽车“自燃”平时经常对车辆进行检修很关键,切不可麻痹大意,只有杜绝“病车”上路,才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白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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