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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交警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13-03-29 15:39 作者:江志宇 赵宁 玉杰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警总队部署要求,临沂市公安交警支队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各月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大众网临沂329日讯(记者 江志宇 通讯员 赵宁 韩玉杰记者昨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警总队部署要求,临沂市公安交警支队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各月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整治交警部门将对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存在轮胎、制动部件磨损严重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生产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问题,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货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与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违法、事故未及时处理,驾驶证是否审验等行为进行重点排查。

    同时,严厉整治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打。对重型货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交警部门将认真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人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还将通过曝光群众最痛恨的野蛮驾驶行为,播放货车交通违法和重大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点对点”的警示教育,并通过宣讲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强化驾驶员文明守法意识。

    另外,交警部门表示货车整治期间将充分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本地货车及驾驶人数据进行集中清理,对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6分、联系方式不准确的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对货车及驾驶人进行提示告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限期办理检验、审验。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国家标准,对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外廓尺寸超长超宽、加装货箱拦板、擅自改装车厢以及制动部件、轮胎磨损严重等问题,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加大对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凡是发现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货车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将严格依法处罚,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白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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