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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再婚大妈闹离婚 向老伴索要青春损失费

2014年05月10日 08:45 作者:黄洪连 来源:杭州日报
转眼到了2007年,罗大伯把国债取出,其中的利息5000多元自己先拿下了,而37000元以吴大妈的名义存进银行,存单由吴大妈收着。最后,和事佬提出罗大伯女儿写个书面道歉向吴大妈表示歉意,吴大妈与罗大伯三天后去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吴大妈返还罗大伯18500元。

      老年人再婚是一件好事,但假如事先彼此了解不够,个性不合,最终也只能以分手收场,罗大伯与吴大妈(注:当事人均系化名)就是这样一对开始恩爱有加最后互不理睬的“冤家”。

      晨练生情愫,热恋结婚

      罗大伯早年丧偶,两个女儿早已出嫁,于是萌生再找个老伴的想法。

      就在2004年下半年,当时70岁的罗大伯在晨练时,碰到了小他10岁的吴大妈,通过短暂交流,两人似乎都有那么点意思。

      罗大伯还了解到,两家住得还不远,走路五六分钟就到了。

      一来二往,两人像小年轻一样陷入了甜蜜的热恋:在罗大伯家买菜做饭洗衣,在吴大妈家聊天喝茶谈心,两人似乎恩爱有加。

      双方的子女也没有什么意见。

      转眼到了年底,吴大妈提议办理结婚登记,罗大伯欣然同意。

      于是,两人在2005年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嫌弃罗大伯,矛盾激化

      可就在结婚当晚,吴大妈就问罗大伯:“你有多少存款啊?”

      罗大伯心里一惊:莫非是向我要钱?但他又转念一想,已经是夫妻了,那我做丈夫的也该表示一下吧。

      罗大伯就笑眯眯地说:“我是准备交给你钱的,就是有一张国债是37000元,要到2007年3月到期,要不我现在交给你保管,到期了,我就转存,写你的名字?”吴大妈也就接受了。

      转眼到了2007年,罗大伯把国债取出,其中的利息5000多元自己先拿下了,而37000元以吴大妈的名义存进银行,存单由吴大妈收着。

      想不到就在2008年初,吴大妈就嫌罗大伯不讲卫生,家里脏,不愿意和罗大伯居住了。

      吴大妈管自己回家了,还把自家钥匙从罗大伯手中拿回,有时候在路上碰面也不理不睬,大有不与罗大伯过下去的意思。

      罗大伯很伤心,想想既然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

      和事佬出面,大妈诉苦

      前几天,罗大伯实在熬不牢了,求助和事佬朱学军,希望能够帮助解决两人的纠纷。

      于是,朱和事佬随罗大伯的两个女儿及罗大伯来到吴大妈家。

      吴大妈见到他们,情绪很激动,马上拨打110报警,声称有人骚扰。

      朱和事佬耐心地解释了相关情况,吴大妈就倒起了苦水:“这个没有良心的老头子,我受伤三次,他一次也不照顾我,都是我女儿服侍的。”罗大伯说,老伴受伤是分居后的事情了,他当时不知情,得知消息后赶去对方家里,老伴却说病已经差不多好了,不用他去照顾。

      吴大妈又说:“他还和隔壁邻居轧姘头。你倒说说看,我还要跟他过下去?我要他赔偿我青春损失费!”大伯说,根本没有轧姘头的事儿,只是普通邻居。

      听到吴大妈要青春损失费,罗大伯的小女儿终于发飙了:“你个老太婆,要钞票啊?你不想想你几岁了?”大伯的女儿随后说出一连串的脏活,和事佬怎么也挡不住。

      返一半存款,和平分手

      吴大妈说:“本来我想和老头子去协议离婚的,他给我的37000元,还他一半。现在你们这样骂我,我不给了,要就到法院去拿!”

      和事佬不急也不恼,笑嘻嘻地对吴大妈说:“年纪一把了去法院难为情的,到法院还要交诉讼费,能协商就协商解决。何必闹得动静这样大?”

      话音未落,110警察到了。在了解大概经过后,民警建议双方到派出所去调解。

      一到派出所,朱和事佬一边劝阻罗大伯女儿,一边安抚吴大妈。

      最后,和事佬提出罗大伯女儿写个书面道歉向吴大妈表示歉意,吴大妈与罗大伯三天后去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吴大妈返还罗大伯18500元。

      一场纠纷,以双方和平分手而解决。(记者 黄洪连 通讯员 辛成 实习生 陆群安 )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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