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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三人为求“商机”偷石磨 人赃俱获抓现行

2014年07月21日 18:25:00 作者:邓梦娇 袁堂娟 来源:大众网
费县新庄镇的王某、张某、张某某等人瞅准许多人喜欢收藏石磙子、石碾等物品这一商机,先后来到费县新庄镇、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等地,盗窃石磨、石槽、石磙子等物品,非法获利1万余元。7月20日,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报警,抓获了正在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张某某。

      大众网临沂7月21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袁堂娟)费县新庄镇的王某、张某、张某某等人瞅准许多人喜欢收藏石磙子、石碾等物品这一商机,先后来到费县新庄镇、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等地,盗窃石磨、石槽、石磙子等物品,非法获利1万余元。7月20日,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报警,抓获了正在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张某某。

      7月20日16时许,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费县新庄镇某村有人正在盗窃石磨等物品。接到报警后,新庄派出所民警快速赶往现场,发现有人正在用小型挖掘机吊石碾、石磨等物品,民警立即制止,并且展开调查。经询问,3名当事人称自己看到村外有些石碾、石磨,管理,又没有人就起了贪心,想把这些石器带回家,种上些花草,即是废物利用,又能招徕顾客,说不定能带来商机。2014年年初的一天,三个人一合计,就以200元的价格雇了一辆挖掘机,将石碾、石磨放到自己的小型货车上,然后运到临沂,栽上桂花等花草,图个好卖相。过了不久,商机来了,有人以3000元的价格将石碾、石磨买走,3人觉得找到了商机,先后多次来到费县新庄镇、费城街道办事处地,盗窃石碾、石磨、石磙子等物品,然后运到临沂低价销售,获取利润。2014年7月20日下午,三人再次到费县新庄镇盗窃时,被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经讯问,3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刑事拘留。日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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