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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童被狗追赶摔伤 律师:狗的饲养人应承担责任

2014年07月24日 09:11:00 作者:赵泽军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随着天气变热,狗狗们也变得烦躁起来。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属于老小区,本来狗就不少,“特别是一早一晚,小区里的狗随处可见,小孩害怕都不敢下去。

      随着天气变热,狗狗们也变得烦躁起来。23日上午,家住市区陶然路与沂蒙路交会处站前小区的王先生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他孩子到小区楼下玩,突然被一条狗追赶导致摔伤。“明明知道狗出门不听召唤,很多狗主人却不肯给狗拴上狗链,导致不少小区居民被到处撒欢的宠物惊吓甚至被咬,给物业反映了也不管,太气人了。”王先生反映说。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据王先生介绍,小区是普村还建楼房,20日晚7点半左右,两个孩子结伴到楼下玩,突然碰到一条狗,冲着孩子“汪汪”直叫。“天气挺热的,孩子在家里呆了一天了,想到楼下透透气,顺便等下她妈妈。”王先生说,当时他在外面还没回家,家属到门口超市买点东西,也就几分钟的时间。

      王先生称,两个孩子大点的10多岁,小的才6岁,由于年龄小,平常看到狗就有些害怕。“当时俩孩子刚走到楼下,突然这条狗冲着孩子叫了几声后,紧接着就追了过来。”王先生说,看到这种情况,俩孩子转身就向楼上跑,“孩子在前面跑,狗在后面追,孩子那么小,当时吓坏了,在从一楼半快跑到二楼的时候,小一点的孩子突然摔倒在了楼梯上,把嘴唇磕了一道很长的口子,大哭起来。”

      看到这种情况,回过神来的姐姐连忙冲上去,扶起了妹妹,发现其脸部到处是擦伤,嘴唇处不断流血。“当时流了很多血,摔倒后,家属连忙通知我,我们连夜送到了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后来摔伤的嘴唇从里向外缝了6针,这么小的孩子,太疼人了。”王先生心疼地说。

      居民:给物业反映了,为何不管?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属于老小区,本来狗就不少,“特别是一早一晚,小区里的狗随处可见,小孩害怕都不敢下去。”王先生说,因担心孩子被咬伤,家长丝毫不敢放松警惕,然而让他气愤的是,居民们给物业说过多次加强管理,物业也没有动静。

      “平常孩子很少出门,没想到出现这种情况。当时小孩吓得手都哆嗦,到现在还提心吊胆不敢出门,连大声说话都不敢。”王先生的妻子伤心地说。

      王先生称,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上午,他得知当天追孩子的是一条白色的长毛狗,约半米长。“听说后,当天我就去找物业询问如何处理,物业说不管,说要是知道是谁的狗,可以自己去找。作为小区物业,平时不加强管理,出现这种情况他们又不管,太气人了。”王先生气愤地说。

      物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也很无奈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物业杨经理称,对于小区养狗,他们也很无奈。“本来小区养狗的就多,后来社区拆迁又有不少居民搬过来,小区里的狗就更多了。”杨经理说,有些居民将狗放出来后就不管了,任由狗狗在小区里大小便。“这种情况居民反对,我们也很反感,狗狗放任不管不但很危险,而且不卫生,加大了清洁人员的负担。我们也贴过通知,也给相关业主说过,甚至还打过110报警,但个别居民就是不听。”

      “以前我们在小区里进行过提醒,如果业主能够确认是谁家的狗,我们可以上门进行调解,看此事如何处理,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我们建议报警或走法律程序。”杨经理说,“对于小区的养狗情况,我们将贴出通知,进一步加强管理,希望小区养狗的居民看好自家狗。”

      律师说法:

      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律师姜涛,姜涛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本次事件中,孩子被狗追逃跑这种是紧急避险的行为,在紧急避险的时候发生了摔伤,应该由引起险情的承担责任,所以本次事件中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记者 赵泽军)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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