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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3岁女孩确定被母抱走 孩子很安全纠纷难理清

2014年08月23日 09:12:00 作者:董立军 王美颖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22日刊登的《临沂3岁女童被人抱走》报道了一位三岁女孩8月20日下午7点20分在兰华营房物流被一戴口罩女人抱走,家人非常着急,随后民警介入调查发现,女孩是被亲生母亲抱走,由于依然见不到孩子,王先生一家人非常着急,希望孩子母亲能站出来证明孩子的安全,8月22日下午,孩子的母亲李女士联系到记者表示,现在孩子十分安全,当初抱走孩子是迫不得已。
         22日刊登的《临沂3岁女童被人抱走》报道了一位三岁女孩8月20日下午7点20分在兰华营房物流被一戴口罩女人抱走,家人非常着急,随后民警介入调查发现,女孩是被亲生母亲抱走,由于依然见不到孩子,王先生一家人非常着急,希望孩子母亲能站出来证明孩子的安全,8月22日下午,孩子的母亲李女士联系到记者表示,现在孩子十分安全,当初抱走孩子是迫不得已。
        22日下午3点左右,一名自称是“萱萱的妈妈”的女子与记者取得了联系,说孩子是她“迫不得已”才抱走的,而且表示有些事情需要澄清。同时,她还给小编发来了一张女孩的照片,照片上女孩头戴生日帽,绽放着灿烂的笑容。

      与此同时,记者也与这名女子取得了联系,“孩子确实是我抱走的,现在在我这里很安全。”该女子自称是孩子的母亲李女士,为向记者证明孩子的安全,她叫几声“萱萱”,随后记者听到孩子答应了一声,并叫了几声妈妈。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主要澄清一些情况。“法院确实一审判决孩子抚养权归男方,但是我随后又提起了上诉,一审判决是不生效的,所以不能说现在孩子的归属权就是男方所有。而且我抱走孩子之后,第一时间就发短信给孩子父亲,说明孩子在我这里。”李女士称。

      至于为何抱走孩子,李女士称是迫不得已,“我都是被他们逼的,我一直想要孩子抚养权,但是他们就是不让我看孩子,因此今年6月份我提起上诉,结果法院判决归男方,随后任凭我苦苦哀求,但是男方一直不同意我探视孩子,所以我才出此下策。”李女士表示,孩子在她那里很好,她不希望男方再去打扰她们。

      随后记者向王先生说明了孩子的现状,见过照片后,王先生确定是女儿萱萱,但是针对女方的说法,王先生表示,之所以不给女方探视孩子,是担心女方将孩子抱走。“不管怎么说,一审已经判给我了,孩子母亲不应该偷偷抱走。”王先生称。

      针对该情况,记者联系了律师姜涛,姜涛律师表示,一审判决后,如果对方十五日内上诉中级人民法院,那么一审判决无效,至于二审判决结果,法院会根据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记者 董立军 实习生 王美颖)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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