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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有57家餐饮单位荣登“食安山东”品牌榜

2015年04月28日 07:54:00 作者:赵辉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根据山东省食安办“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创建名单,临沂共有57家餐饮单位(店)荣登“食安山东”品牌榜。

       根据山东省食安办“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创建名单,临沂共有57家餐饮单位(店)荣登“食安山东”品牌榜。

      作为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食安山东”品牌引领活动旨在通过确定一批有品质的餐饮单位(店),让更多的餐饮企业加入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食安山东”品牌评选有着较高的标准要求。以食品经营店为例,除证件齐全、索票制度完善外,经营预包装、散包装食品的,其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食品供货商主体信息对应率100%。“食安山东”示范街区则要求参评单位街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为100%,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率100%,其中量化分级B级及以上比例达到80%以上;清洁厨房比例达到90% 以上;街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统一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记者从“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创建名单上看到,我市共有57家单位(店)成功入选,其中示范街8个,包含临沂百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罗庄区双月湖路等;示范食堂19个,包含临沂大学第二食堂、沂水县第四中学学生食堂、临沂外国语学校食堂等;示范店30家,包含临沂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大学酒店、临沂市小鱼摊排骨店、沂南县新星大酒店等。

      “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审1次。获得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称号的,可以使用省里统一制作的“食安山东”品牌标识。“食安山东”品牌标识使用期为3年,3年期满,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应当申请复评。(记者赵辉 实习生秦潇潇 通讯员刘英)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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