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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男子四处寻衅滋事恐吓群众 抢100元获刑20年
2016年03月16日 08:45:00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视法律为儿戏,四处寻衅滋事,恐吓群众,近日,临沂沂南县的李某终食恶果,被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李某因寻衅滋事,三进三出后仍不思悔改,于2015年底又购买射钉枪及发射钉弹、钢珠弹丸等,在家中私自加工改造2把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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