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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平邑县司法局长欠钱不还 是事实还是诽谤?

2011-12-04 16:23 作者:未知 来源:本网原创
近日,一篇题为《司法局的不还钱 我把你和小姐照片曝光》的帖子出现在某论坛上,该网友在帖子中表示平邑县司法局局长欠自己的钱至今未还,为把自己的钱要回来,才出此策略。

    近日,一篇题为《司法局的不还钱 我把你和小姐照片曝光》的帖子出现在某论坛上,该网友在帖子中表示平邑县司法局局长欠自己的钱至今未还,为把自己的钱要回来,才出此策略。

    网友反应:或愤慨,或不信

    122,在某论坛上有匿名网友发表标题为《司法局的不还钱,我把你和小姐照片曝光》的帖子,该网友在帖子中声称,平邑县司法局长欠了自己的钱却一直没有还。记者在该论坛浏览帖子时发现,关于该事件的相关帖子不在少数,而跟帖的网友也大致分成两派,有人愤慨,也有人怀疑帖子的真实性。

    网友平邑风浪宣言称,“该局长不管什么原因不还钱,都应该给人家一个说法,毕竟都不容易,天天坐办公室的人也许体会不到那种日晒雨淋的滋味。也有网友希望组织上能重视这样的事,和谐社会不能出现这样的事情。”另一位自称为该司法局局长邻居的网友“WLZXLY521则声称,帖子反应的事情并不属实,纯属诽谤。

    平邑司法局:网友涉嫌诽谤

    记者就此事电话咨询了平邑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在记者表明身份后,一位工作人员声称,“这完全是网友恶意诽谤!”当工作人员被问到司法局对这个事件有什么看法时,该工作人员声称这完全是当事人个人行为,与平邑县司法局无关,建议记者与当事人联系,该工作人员并为记者提供了该局长的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根据该局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试图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但电话语音提示,该工作人员所提供的电话号码是空号。随后记者再次拨通该局工作人员电话,另一位工作人员又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电话号码,可是电话号码仍旧是空号,多次反复后,当记者再次拨打平邑县司法局的电话时,已经无人接听。

    律师:若网友恶意诽谤,需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市民反映问题、表达意愿的主要平台之一,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网络监管还不完善,致使一些人在网络上随意发表言论攻击诽谤他人的现象存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记者就《司法局的不还钱,我把你和小姐照片曝光》发帖这一事件咨询了铭星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据孙律师称,如果确实存在该网友所说存在“欠钱不还”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把属于自己的钱要回来。

    另外,孙律师介绍说网友在一些论坛上面所发的帖子只要反映的是真实事件就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属于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将构成犯罪,可以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您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登陆大众网临沂论坛发表您的看法。大众网临沂论坛http://bbs.dzwww.com/viewthread.php?tid=25665955

    对于大众网将继续关注此事。(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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