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临沂新闻 >

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调整 每月最高可缴1123.44元

2012-06-08 08:19 作者:邵琳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7日,记者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起临沂市调整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上下限等内容,其中市直及三区月缴存额下限提高27.20元,九县缴存下限提高28元。

        7日,记者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起临沂市调整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上下限等内容,其中市直及三区月缴存额下限提高27.20元,九县缴存下限提高28元。

      根据临沂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临沂行政区域内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9362元,2012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的职工,因执行今年的工资标准,缴存基数此次不再进行调整。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也相应上调,月缴存额上限由950.76元提高到1123.44元,与2011年相比增加172.68元。市直及三区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由60.80元提高为88元,提高27.20元;九县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由48元提高为76元,提高28元。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同时,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各8%,不得超过各1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按有关程序报经批准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单位、个人各5%。

        记者 邵琳

    (责任编辑:江志宇)

[上一篇]   下一篇:没有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