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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金世纪广场业主遇供暖难题 律师:按合同解决

2014年06月12日 16:45:00 作者:李龙 来源:大众网
近日,市民孙先生拨打大众网临沂站热线3100789-8008,称自己在金世纪广场所购买的房子今年可能无法供暖,去找开发商咨询,也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记者在向财政局咨询后了解到,开发商尚未为该小区缴纳供暖配套费。

      大众网临沂6月12日讯(记者 李龙)近日,市民孙先生拨打大众网临沂站热线3100789-8008,称自己在金世纪广场所购买的房子今年可能无法供暖,去找开发商咨询,也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记者在向财政局咨询后了解到,开发商尚未为该小区缴纳供暖配套费。

      金世纪广场业主:集中供暖或成难题

      孙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他在临沂金世纪广场(原项目名“金世纪新城”)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当时购房合同中约定小区2至6号楼2013年11月份交房,1号楼与7号楼在2013年12月份交房。在2014年1月份左右,业主开始陆陆续续拿到房子的钥匙,“但至今还未办理正式交房。”孙先生说。

      虽然拿到房子的钥匙,并且也有不少业主开始装修,但供暖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起初开发商跟我们协商要自建锅炉取暖,但大部分业主不同意,要求集中供暖。”开发商便同意予以协调,争取集中供暖。

      在向热力公司咨询时孙先生得知,开发商如果不能在临沂雨季来临之前缴纳相关费用,热力公司的施工进程就会遭到耽误,今年小区可能就不会供上暖气。“根据临沂现行的供暖政策,开发商需要向财政局缴纳供暖配套费,财政局将费用向热力公司拨付后,热力公司才会进行施工。”

      孙先生称,之所以没缴纳供暖配套费,开发商的解释是财政局收取的费用远远高于实际供暖面积所应缴纳的费用,目前双方正在协调。“协调可以,但我们业主等不及,马上雨季就要来了,再拖下去,我们担心今年就供不上暖了。”

      记者向负责该区域供暖工作的恒源热力进行了咨询,市场部一郭姓负责人也称由于金世纪广场并未缴纳相关供暖配套费,所以热力公司目前无法施工。

      金世纪广场:尽力协调 争取集中供暖

      就孙先生反映的问题,大众网记者来到了位于临西五路与青年路交汇处的金世纪广场进行了了解。据负责该小区物业的临沂超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梁经理介绍,小区会尽力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今冬实现集中供暖,“毕竟集中供暖我们也省时省力。”

      该物业工程部的一名彭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小区配套不完善造成的延期交房,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进行了赔偿。“小区内的供暖管道我们都已经铺设完毕,目前小区正在忙着做绿化,一个多月的时间就会完成,到时候,就会提交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关于供暖的问题,一旦领导协调好后,赶赶工期,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我们跟供热公司的管道就可以对接好。”

      具体负责与财政局、供热公司协调供暖问题的顾姓工作人员由于未在办公室,大众网记者对其进行了电话采访,据其介绍,供热公司的管道已经铺设到了王庄路,一旦与财政局协调好费用的问题,管道铺设进小区不会用很长时间。而什么时候能就供暖配套费的问题与财政局达成一致,该负责人称目前无法给业主承诺一个具体时间。

      市财政局:开发商并未前来协调

      临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的一刘姓工作人员称,供暖配套费是严格按照开发商“规划审批表”上面的建筑面积进行收取的,而供暖是自主性的,政府并不强制开发商为所开发的项目缴纳该部分费用。

      针对金世纪广场项目,该工作人员称,小区开发商——临沂市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缴纳各项配套费的时候,并未缴纳供暖配套费,“为此,开发商还专门写了个说明,承诺不使用热力公司供暖管网,并会在出售房屋时就此事对业主予以说明。” 该工作人员同时也称,就供暖费用一事,开发商最近并未前去与其部门协调。

      律师:业主可据合同约定解决问题

      记者就此事向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瑞进行了咨询。杨瑞告诉记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解决纠纷的依据就是双方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关于在交房时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供暖、供气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要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约定,日后开发商所交付的楼盘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开发商除了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大小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处理。

      “具体到孙先生反映的问题,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按照上述处理原则处理即可。”杨瑞说。

    (初审编辑:韩筱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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