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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法院法警大队学习新《条例》

2012-12-10 15:04 作者:江志宇 肖寒 来源:本网原创
根据最高法院的通知,自2012年12月1日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正式实施,1997年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废止。

        大众网临沂12月10日讯(记者 江志宇 通讯员 肖寒)根据最高法院的通知,自2012年12月1日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正式实施,1997年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废止。新颁布的《条例》明确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职权、组织管理、警务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履行职能和队伍管理的重要依据。

        兰山法院法警大队及时组织全体干警对条例进行了逐条细致的学习。通过学习,全体干警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干警们纷纷表示: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法警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和勤务执法活动都有着极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为准则,切实履行好司法警察的职责,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白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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